【文匯專訊】據新聞晚報報道,浦東新區上海市委常委、浦東新區區委書記徐麟在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第二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代表區委常委會作出10項承諾:
一、不違反政治紀律,反對自由主義,與黨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區委團結。
二、不准個人決定人事、編製等重大問題,不搞個人封官許願,不干預下級幹部任命,不安排親朋好友工作。
三、不准個人決定重大項目、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
四、不干預和插手工程招投標、土地出讓、動拆遷,企業改制、房地產經營開發、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市場交易活動。
五、不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正執法。
六、不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非緊急公務,不在家中接待下級、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七、不為配偶、子女、親友經商謀取利益。
八、不准利用本人影響為配偶、子女、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
九、不准利用職權或本人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以低於市場價購買商品房。
十、不使用超標準小汽車,不接受超標準接待。
徐麟說,區委常委將嚴格按照10項承諾約束自己,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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