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清明節來臨之際,在廣東省廣州市見義勇為犧牲的黃耀明的妻子陳少英和兒子黃曉永從該市天河區慈善會接過了30萬元的獎勵金存折。
早在2008年2月28日,廣州市委政法委與廣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還為該市見義勇為犧牲人員陸廣華家屬送發了30萬元慰問金。這是廣州市見義勇為獎勵慰問標準從原來的最高5萬元提高到目前的30萬元後,首次為見義勇為犧牲人員家屬送發的慰問金。
獎勵標準提高的三個理由
據瞭解,廣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大幅調整提高至30萬元的獎勵慰問標準,為目前全國最高。去年10月,廣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對《廣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將見義勇為犧牲和傷殘者的獎勵慰問金額大幅提高。調整涉及的獎勵慰問金金額涉及7個檔次,全部都有五成以上的提幅,其中「加碼」幅度最大的是對見義勇為犧牲者的獎勵金,將最高獎勵金額從原來的5萬元提高至30萬元。
據悉,大幅提高獎勵慰問金額,出於三大理由:首先是考慮到廣州這兩年的經濟發展水平;二是考慮了基金會獎勵慰問經費捐獻提供者的願望,他們都提出了提高金額的意願;三是參照了廣州周邊城市的相關獎勵慰問標準,綜合三方面的考慮後,最終決定了這次大幅「加碼」。
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社會治安等問題,政府並不能包打天下,需要市民的參與和配合,在關鍵時候面對違法犯罪,市民應該見義勇為。但是,目前見義勇為精神相對稀缺,有的做了冷漠的看客,甚至做了可恥的逃兵。原因固然有多方面,但有一點,就是對見義勇為者經濟補償很不到位,有的受傷無錢治療,有的失去收入,造成整個家庭的困難,出現了「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
近年來,廣州市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對《廣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基金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修改和補充,將見義勇為犧牲和傷殘者的獎勵慰問金額大幅提高。據記者從廣州市委政法委瞭解,僅在去年,廣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達350多人。他們無私無畏的英雄壯舉和捨生取義的浩然正氣,有力震懾和打擊了違法犯罪分子,守護了廣州的平安。近年來,廣州市社會治安秩序持續好轉。今年1月份,全市刑事立案與去年相比下降3.2%。
不問戶籍只看行為發生地
以前對見義勇為者是否廣州市本地戶籍,獎勵慰問金額會否有所不同,市民大多弄不清楚,而去年對《廣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和補充,明確了一點,只要見義勇為行為是在廣州市管轄內進行的,不論見義勇為者的戶籍在哪,是否廣州人,獎勵慰問金額都一樣待遇。
政法幹警執勤傷亡享同等待遇
修改條款另一個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公、檢、法、司等單位工作人員在維護治安,執勤履行公務中捨生忘死,英勇鬥爭,不幸犧牲或負重傷的人員,也與一般見義勇為犧牲人員同等待遇。
據瞭解,按法律解釋,見義勇為行為的法律特徵之一,就是「見義勇為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義務時,不能成為見義勇為的主體」,因此,按照這一描述,公檢法司的幹警或工作人員,身負維護社會治安職責,尤其是執勤過程中,因此之前只以「殉職」來獎勵慰問,一般是由各級政法系統內的治安基金會負責,而非見義勇為基金會。
見義勇為搶救可提前介入
據瞭解,在廣州見義勇為後,一般由街道向區提出申請認定見義勇為行為,區會將材料送達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再交由見義勇為基金會進行慰問獎勵。對於在認定過程中,見義勇為者搶救與治療過程缺乏資金的問題,陳蔚霖表示,對於個別危急情況,手續程序未辦好,基金會也會考慮適當提前介入到見義勇為者的搶救治療過程。「當然,最好有群眾證明」。
對見義勇為者的後顧之憂,當然不可能靠見義勇為基金會一次性發放慰問獎勵金來解決。事實上,不少見義勇為者,都是家中的頂樑柱,因此,發生傷亡或致殘後,對於家庭經濟的衝擊相當大。因此,最好能從醫療費用減免、民政部門救助、家庭成員的勞動就業安排、子女的教育費用減免等方方面面來協同解決。陳蔚霖說,見義勇為的後續保障立法工作正在積極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