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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她用叛逆踐踏了16歲的花季,用犯罪付出了「愛」的代價!眼看「愛人」和自己日漸疏遠,卻對他的女友疼愛有加,強烈的嫉恨讓她著手實施一個瘋狂的復仇計劃——找人輪姦「愛人」的女友。日前,她和同案犯被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母女深夜求助
2007年6月25日深夜十一點,一名中年婦女踏進派出所就向民警哭喊,她女兒剛才在賓館被人強姦了。躲在她身後的女孩看上去既疲倦又害怕。
據稱,女孩被脅迫到一家賓館,遭到兩名陌生男子輪姦。女孩的講述和現場證據,讓辦案民警大吃一驚,這起輪姦案的策劃組織者竟然是16歲女孩唐虹。
案情並不複雜,唐虹很快落網。唐虹的父母都是工人,年近四旬才有了她這麼個寶貝女兒。父母的寵愛,使唐虹越來越任性、霸道。上學後,她無心學業,還經常以逃學、離家出走來抵制父母的管教。後來,她輟學了,父母也無力管她。這下,唐虹如脫韁的野馬長期游手好閒,頻繁出入於網吧、歌廳、遊戲房等場所,也結識了許多出來「混」的朋友。唐虹說,其中最讓她動心並付出代價的就是小楊。
因「愛」爭風吃醋
「因為他有女友,我倆只是玩玩而已。後來,我真的動心了。」唐虹供述,小楊很會照顧女孩,她漸漸喜歡上了他。小楊也看出了她的心思,表示兩人只能保持曖昧關係。
女友在小楊心中地位始終沒有動搖,而唐虹當初「玩」的心理卻蕩然無存,心中的嫉恨愈積愈深,對自己的角色也越來越不滿。在他們經常出入的酒吧,小楊百般呵護地給女友慶祝生日,唐虹醋意大起,當場扇了小楊女友幾個耳光。「愛」的慾望使唐虹再也無法控制自己,她也多次強烈要求小楊跟女友斷絕交往。唐虹的要求遭到嚴詞拒絕,小楊還漸漸疏遠了她。為了爭回面子和「愛」,唐虹打起了報復小楊女友的算盤。
報復步入歧途
2007年6月24日晚,唐虹約小楊女友見面談一談,但遭到了拒絕。唐虹大感不快,便約了朋友到酒吧喝酒。幾杯酒下肚,唐虹道出了自己的苦惱,一個朋友想出的主意,使她一下子興奮起來。
「如果女友被輪姦了,小楊就不會再要了。事情不是我自己出面,也不會有什麼後遺症。」唐虹在法庭上供述說。
「聽說你跟唐虹有仇,我也正想修理她。你出來,我們邊吃邊聊,順便也認識一下。」第二天中午,一個叫殷麗的女孩給小楊女友打了個電話。小楊女友信以為真,然而,當她趕到約好的見面地點,卻被強行帶上一輛麵包車,帶進了預先開好的房間。預感到要發生的事,小楊女友再三要求離開。面對哀求,唐虹猛扇她幾個耳光,隨後教唆、指揮乘車一起來的王華、王兵強行與小楊女友發生了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唐虹、王華、王兵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脅迫和強制的手段輪姦婦女,這一行為已構成強姦罪。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唐虹、殷麗、王華、王兵五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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