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今天上午,有「雲南許霆」之稱的何鵬家人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申訴狀,希望法院對何鵬改判。
據中新社報道,二00一年三月二日,雲南省某公安專科學校大一學生何鵬持賬面金額只有十元的銀行儲蓄卡到ATM(自動櫃員機)機上查詢餘額。因ATM機失控,查詢未果。何鵬輸入取款一百元的指令,ATM機如數出款,何鵬見狀又連續輸入取款指令,取出四千三百元人民幣。次日,何鵬再次到其他七台ATM機上,連續取款二百一十五次,兩日共取四十二點九七萬元。案發後,何鵬於二00二年七月被曲靖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後何鵬上訴至雲南省高院,結果維持原判。
今年三月二十八日,何鵬的父母何見貴、孟小月專門到廣州看許霆案重審宣判。據瞭解,四月六日,兩人剛回到雲南陸良縣金家村鄉的家中,當地政府官員就主動找到他們,陸良縣法院院長親自向他們解釋了正確的申訴途徑,希望他們依照法律程序從正規渠道申訴。
四月九日一早,何鵬的父母就趕到距家一百二十公里的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並向該院立案庭遞交了申訴狀,被告知:此類申訴應由雲南省高級法院受理。當天十七時二十分左右,何母趕到雲南高院立案庭,因臨近下班時間,她只得改在今天再提交申訴狀。
「許霆案的重審結果以及當地政府的主動態度,讓我們感到這次申訴是最有希望的一次。」何鵬的父親何見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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