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報道,記者12日從廣東茂名法院部門獲悉,該市一位禽獸父親以脅迫手段強行與親生幼女多次發生性關係。目前,這位受千夫所指的狼父已經當地法院一審以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小麗(化名)家住茂名市近郊,今年十四歲。在小麗還沒上學的時候,父母因感情不和離了婚,小麗追隨父親盧某和繼母一起生活。據瞭解,盧某是個慣犯,一九九九年因犯搶劫罪入獄三年,出獄後在二00四年又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直到去年四月才被提前釋放回家。
據知情人士透露,當小麗還在七、八歲時,盧某就已經開始對其動手動腳,行為極不檢點。但由於其是父女關係,加之小麗年紀尚幼,怎麼也不會讓人聯想到,日後盧某竟然會對自己的親生女兒做出禽獸不如的行為。
二00七年四月六日中午時分,第二次釋放出獄僅兩天時間的盧某,用摩托車搭小麗到茂名市北郊露天礦排土場,以脅迫的方式對年僅十三歲的親生女兒實施了第一次強暴。年幼的小麗迫於父親的淫威,不敢將此事告訴任何人。此後盧某更是放肆,先後在自家小樓的房內以及樓頂等場所對小麗多次實施強暴。
今年初,在又一次遭受父親強暴後,小麗忍不住向親媽哭訴。母親聽後又驚又怒,即時趕來陪同小麗一起前往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然而,盧某對自己的醜惡行為疾口否認,謊稱是小麗的母親想要回女兒的撫養權,故意聯合小麗來誣告他的。當警方拿出確鑿的證據擺在他面前時,他依然不肯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當地法院認為,盧某以脅迫手段強行與幼女發生性關係,行為已構成了強姦罪,故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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