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昨日,中共宜昌市委作出決定,因駕車致一名小學生死亡,湖北省宜昌市下轄的當陽市市長范曉嵐即日起離崗接受組織調查。
駕車撞死過馬路學生
據重慶晚報報道,宜昌市紀委新聞發言人王根華昨日上午通報了當陽市3·17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情況。
王根華說,3月17日7時20分左右,當陽市市長范曉嵐駕駛豐田越野車,經過玉泉辦事處境內(武)漢宜(昌)公路穿心路段時,將正在過馬路的穿心小學五年級學生王繼楊(男)撞死,范曉嵐立即下車請路邊群眾打電話向110報警,交警在7時25分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女市長涉嫌超速駕車
據知情者透露,被撞死的學生系穿心小學一名男學生,今年11歲,上五年級,是家裡的獨生子。范曉嵐市長因超速行駛,才導致該車禍的發生。
這位知情人分析,事發地在穿心小學門口斑馬線上,由於車速過快,越野車徑直將剛從公交車上下來的小男孩撞出10多米,小男孩當場死亡。「速度應該在120碼左右,如果不是高速行駛或者說超速行駛,撞人後不可能還滑行10多米遠。」
登門向孩子父母道歉
據瞭解,事發後不到2天,范市長向死者家屬賠償了20萬,以及2萬元安撫費,並與其父母簽訂協議要求「不再追究」。
知情者透露,事發後次日晚上,在玉泉街道辦事處玉泉村支部書記的陪同下,范曉嵐市長和丈夫驅車來到死者家,登門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當時范市長在痛哭中,還向孩子的父母跪下了,場面很感人。」一位村民說。
未經批准私自開公車
王根華表示,事發後,中共宜昌市委高度重視此事,立即責成市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部門認真進行調查,決定范曉嵐從4月12日起離崗接受組織調查,並再次重申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未經批准私自駕駛公車。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另外,事故發生後,范曉嵐迅速向組織報告事故情況,並積極配合有關方面進行交通事故處理,誠懇向死者家屬道歉。
資料顯示,范曉嵐,女,1969年9月出生,漢族,湖北省宜昌市人,中共黨員,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2006年11月,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2007年1月,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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