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遼寧本溪滿族自治縣蘭河峪鄉城門村的農民婦女孫先珍,常住遼寧新賓滿族自治縣永陵鎮,與永陵鎮二道村農民李平關係曖昧。為共同發財致富,二人不惜鋌而走險打起拐賣婦女的罪念,並將觸角伸到國外。
2008年1月末,孫先珍夥同李平及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隴川縣清平鄉景頗族農民女子丁麻刀,由孫先珍、丁麻刀從雲南的石木圖等人手中花六千元買了兩個被騙偷渡到雲南「打工」的緬甸籍女子李惠新(17歲)和普瑪瑞(15歲),然後將二人從雲南騙至遼寧新賓滿族自治縣永陵鎮孫先珍家居住,並由李平找買主將二人賣給他人獲利。2008年3月初,李平、孫先珍、丁麻刀將李惠新以二萬四千元的價格賣給新賓滿族自治縣南雜木鎮張某,並將普瑪瑞介紹給新賓滿族自治縣榆樹鄉孔某,在孔某私自將普瑪瑞領至天津「相親」並得知普瑪瑞系緬甸籍被騙女子後,遂領普瑪瑞返回新賓向公安機關報案。
4月13日,新賓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婦女罪對孫先珍、李平、丁麻刀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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