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廣東茂名一名年僅十四歲的女孩陳某,與一鍾姓男子發生性關係後,於次年產下一子,但此時男嬰的親生父親卻死活不認帳。無奈之下,陳某只好與其對簿公堂。目前,當地法院已對這宗追討撫養費案作出終審判決,推定男嬰與鍾某父子關係成立。
據瞭解,二00五年五月,鍾某乘陳某到其家中借唱碟之機,甜言蜜語引誘她與自己發生性關係,致使陳某懷孕。事後,陳某的父母曾與鍾某家人就此事進行協商,未果。二00六年四月,陳某產下一男嬰,取名陳某勇。
產後,陳某再次與鍾某就陳某勇的撫養問題進行協商,但仍無結果。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陳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鍾某支付兒子陳某勇撫養費人民幣十萬八千元。鍾某在庭審中否認與陳某發生過性行為,並拒絕配合做親子鑒定。
法院通過對當事人陳述和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綜合判斷和分析後認為,鍾某與剛滿十四週歲的陳某發生性關係,導致陳某產下一男嬰。鍾某不承認與陳某發生性關係,但拒絕配合做親子鑒定,這是其必須協助查明的事實,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據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可以推定陳某勇為陳某與鍾某所生的兒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有關規定,判令鍾某付陳某勇十八年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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