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則自稱「內部離職員工」發佈的「玫琳凱政府公關名單」曝光了數百名受禮名單,名單中包括政府公務員、媒體工作人員等,據初步計算,「受贈」禮品金額達數十萬元。
玫琳凱昨晚發佈公開聲明表示,「給員工家屬、政府官員、媒體人員發放試用產品是行業內的通行做法,並不存在行賄一說。」
牽涉者眾公務員赫然在列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捨不住孩子套不住狼」帖子透露這些贈送行為都是玫琳凱為了達到某種經營目的而採取的「公關行為」。
據記者觀察,受贈人中有負責領導打擊傳銷等工作的工商、稅務、公安等監管人員,也有玫琳凱為了防止出現「負面報道」而對媒體從業人員進行的「公關」。
不管是國家公務員還是媒體工作者,在這份記錄著個人詳細工作單位、地址和電話號碼的名單中,逐一列出了各種玫琳凱產品的種類和金額,但每人收受均在1000元以下,廣東、河南、吉林、湖北、山東、福建等省份的工商、稅務、公安部分公務員赫然在列。
按照名單上提供的電話,記者昨日聯繫了多名「受贈」者,部分人員表示「曾經收過玫琳凱的禮品」或「他們送了,但沒要」,但也有人認為這帖子「純屬黑白顛倒」。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政府公關名單」還是「內部機密郵件」,其公關內容大多發生在2006年,而玫琳凱就是在這一年的年底獲得直銷牌照。
玫琳凱:試用產品是行業「通行做法」
玫琳凱方面稱這次行為是「該公司離職員工的惡意行為」,並公開表示是一名邱姓員工所為,稱邱某在發帖後曾對老東家進行「勒索」。
此外,玫琳凱方面強調,邱某散佈的資料是經其非法竊取玫琳凱公司的歷史資料後進行加工和篡改而成的。
玫琳凱在昨晚發佈的公開聲明中表示「給員工家屬、政府官員、媒體人員發放試用產品是行業內的通行做法,並不存在行賄一說。」
玫琳凱對外事務部高級公關經理周立羽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表示,「已經跟檢察機關和國家新聞部報案了。」但在咨詢過法律顧問後,認為「誰舉證,誰麻煩」,為此將放棄追究邱某的責任。
即使玫琳凱不再追究,但知情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不排除國家檢察機構會涉入調查玫琳凱的「賄賂罪」,「數十萬元的金額足以構成賄賂嫌疑」。
-專家說法
收受者:不構成受賄罪舉報者:應該受到保護
「受贈禮品,金額超過5000元的,就可以視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北京市廣盛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劉春泉表示,玫琳凱所送的禮品金額都在千元以下,收受者也就不會因為接受這些禮品而構成受賄罪。但也不排除「如果情節嚴重,也可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有司法從業人員在博客上表示,雖然邱某「曝光」的做法觸犯了法律,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法規也有明文規定:每一個公民都有舉報商業賄賂的權利與義務。劉春泉稱,「帖子中公佈的內容不屬於商業機密,舉報者顯然應該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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