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報道,2008年4月29日上午,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公判大會,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依法進行了公開宣判。
據悉,此舉在拉薩「3.14」事件發生以來尚屬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