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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誰能想到,一間用木板鐵皮搭的小房子、不到10平方米的空間對揚揚(化名)兩姐妹來說,簡直就是「魔窟」!因為在這裡,她們被「禽獸父親」李某6年內共強暴超過30次。而且兩姐妹第一次被強姦的時候都還不到15歲,其中姐姐還不到13歲。
直到今年2月底,妹妹程程(化名)不堪父親的虐待,逃出「魔窟」,把事情告訴了舅父,才在舅父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報了案。目前,「禽獸父親」李某已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強姦罪提起了公訴。
這起情節嚴重的強姦亂倫案被披露後,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昨日,記者在檢察機關查閱了有關卷宗,瞭解到該案的一些細節。比如「禽獸父親」李某對女兒竟極端依戀,女兒逃跑後他竟然割脈自殺。
作案現場:「魔窟」已經廢棄
據廣州日報報道,李某是廣東高州大坡鎮人,1968年出生,他妻子姓楊,兩人育有兩女一男三個孩子。從2002年起,李某就帶著老婆孩子一起到深圳打工。當時他們就住在深圳寶安一個城中村裡用木板和鐵皮搭建的10平方米不到的簡易房子。
昨日,記者幾經周折,終於在該城中村找到了這個「魔窟」。這是一間10平方米不到的簡易窩棚,窩棚由木板和鐵皮胡亂「粘貼」在一起,旁邊是一個正在施工的工地。
這個窩棚看上去已經廢棄多時,旁邊工地的泥土幾乎把大門都封住了。不過門上還掛著一個門牌,寫著「114」號。該路段附近沒什麼人行走,旁邊工地的一個工人告訴記者,一直沒見過這房子有人出入。
大女兒:被強暴時不到13歲
案情顯示,2002年7月李某第一次強姦其大女兒揚揚時,她還不到13歲,當時剛小學畢業。
根據李某和揚揚的口供,當晚,揚揚的母親上夜班,家裡只有李某、揚揚和才幾個月大的弟弟。夜裡,李某突然把揚揚叫醒上廁所,等揚揚從洗手間出來,李某突然獸性大發,從後面把女兒推倒在床上,把她強暴了。
揚揚在口供中說道:「當時我拚命反抗,被他打了一巴掌,但力氣沒他大,最終被他強暴了。」事後,李某還威脅揚揚不要把事情告訴媽媽,因為「媽媽知道後會傷心死的」。
從2002年到2005年這3年內,李某共強暴了揚揚10餘次,最後一次是2005年夏天。揚揚在口供中說:「那天晚上家裡也是只有我和他兩個人,他和我發生了關係。那次我沒有反抗,因為已經很多次了,反抗也沒有用。」
之後,揚揚年歲漸長,找到了工作,處處刻意避開父親。然而,李某又把魔掌伸向了二女兒程程。
二女兒:無奈被帶到醫院流產
2006年初,李某的親生二女兒程程(1991年出生)也來到深圳務工。這時已經獨立在外工作的揚揚曾經打電話跟妹妹說:「爸爸不是好人,你要防範著點。」但未具體說明發生了什麼事。
2006年7月,趁家裡沒人,李某讓程程脫掉衣服一起「玩一下」,程程不從,然後李某又問程程有沒有男朋友。程程說沒有,李某說那要檢查一下,一把將女兒推倒在床上,實施了強暴。
被強暴兩個月後,程程發現自己懷孕了,無奈只好告訴李某。李某就帶著女兒到醫院做了人流手術。而在手術前的2個月,李某又強暴了程程3次。
據雙方供詞,李某共強姦了程程20次左右,最後1次是在今年2月。
禽獸父:女兒逃跑後竟割脈
記者查閱口供時發現,李某對女兒有一種畸形的依戀。2007年7月,程程有了男朋友,李某知道後大發雷霆,屢次毒打女兒。程程帶男朋友來家裡玩,還被李某趕跑了。
2008年2月22日,李某把程程鎖在家裡不讓出去,但程程成功爬窗逃脫。李某發現後,竟割腕自殺,並給妻子打電話說:「她跑了,我做人沒什麼意思」,但隨後被趕回家的妻子送醫院救治。
2月24日,程程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舅舅,在舅舅等親人幫助下報案,警方隨即將李某抓獲歸案。
母親:知道丈夫惡行僅大吵一架
「禽獸父親」在6年內強姦了兩個親生女兒超過30次,作為同住一個屋簷下的兩姐妹的親生母親,難道一點都不知道嗎?記者昨天查閱口供時發現,程程在2007年11月的時候就告訴過母親自己和姐姐都被父親強姦了,但她們的母親楊某竟然沒有第一時間去報警,而是僅僅和丈夫吵了一架。
辦案民警問楊某,「你什麼時候知道女兒被強暴了?」楊某回答說:「2007年11月女兒告訴了我,我當時半信半疑。我問了他(李某),他說沒有。我又問過大女兒,女兒說『我沒妹妹那麼笨,他想靠近我就一腳踢開他』,所以我沒報警。」
檢察官:建議判處10年以上徒刑
昨天,記者採訪了辦理該案的檢察官向莉女士。向莉告訴記者,提審李某時,李某木訥寡言,但能較清晰地表述自己的犯罪經過,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還否認自己有精神疾病。
向莉說,這個案子沒有什麼疑點,禽獸父親李某已經承認了所有犯罪事實。根據《刑法》,該強姦案情節惡劣,且揚揚被強姦時未滿14週歲屬於幼女,應當對李某從重處罰。
向莉表示,她會建議法院判處李某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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