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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和「介紹工作」的陌生男子發生性關係後,再次約見於酒店,在被提出性要求後,23歲女子用數據線勒死男子並盜走其小車。是被強行性關係時的正當防衛,還是蓄意謀殺?
昨天,張某翠涉嫌犯故意傷人罪和盜竊罪在(廣東)東莞開庭審理。
殺死男子並盜走小車
據介紹,死者黃某的身高達到170厘米,且體格健壯,才1.55米的「弱女子」張某翠是如何殺害黃某的?
據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稱,去年12月16日,張某翠為找工作,從貴州老家來到東莞。當天傍晚時分,她在東城高田坊公交站候車。黃某駕車經過時,主動與張某翠搭訕,並以幫她找工作為由,將張某翠帶至廣州市新塘某酒店共住一晚,兩人發生了性關係。次日,黃某離開,兩人保持電話來往。
12月24日晚,黃某駕車帶張某翠到東莞東城某酒店,並入住其中一個房間。在房間內,黃某撫摸張某翠,並要求發生性關係。張某翠感到憤怒,就用一條數碼相機的數據線在黃某的脖子上繞了一圈,稱要殺死黃某,黃某誤以為張某翠與其開玩笑,雙手繼續撫摸張某翠的身體,張某翠便將黃某勒死。
之後,張某翠將黃某屍體藏匿於床底,清理現場。當張某翠看見黃某的汽車鑰匙時,頓起盜竊之念,將汽車鑰匙拿走,並於次日凌晨僱請司機將黃某價值23萬餘元的轎車開至深圳市南山區某酒店。張某翠在準備銷贓時,被抓獲歸案。
辯護律師:正當防衛而殺人
昨天,張某翠在法庭上辯解稱,因黃某在去年12月24日打電話給她,說可以幫她找工作,她才決定與黃某見面。「他說送我上樓就走的。」沒想到,等張某翠再進房時,「黃某已脫光上衣,躺在床上。」張某翠辯解稱,「我不願意,就拿數據線勒他。他沒有反抗,還一直摸我,我當時極度慌亂,才失手殺害他。」
而對於檢察院指控其盜竊罪,張某翠則表示,案發後她想坐車回廣州,但發現錢不夠,就想把黃某的轎車作交通工具,後來因沒錢,就想把車賣掉,為此她還到網吧上網,尋找二手車處理信息。
張某翠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上稱,張某翠並不想與黃某發生性關係,但黃某強行要求,張某翠是出於正當防衛,才造成黃某的死亡。
公訴人:被害人並沒有反抗
對此,公訴人稱,案發之前,張某翠就與黃某發生過性關係。案發當晚,張某翠自願入住酒店,在黃某已經脫掉衣服的情況下,張某翠都沒有離開房間,而在案發時,黃某並沒有反抗,因此,張某翠的行為,並不符合正當防衛。
昨日上午11時許,整個案件庭審結束,法院將擇日宣判。(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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