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據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3日介紹,為有效組織各方面力量做好災後重建規劃編製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災後重建規劃組制定了《國家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規劃工作方案》,明確了重建規劃編製的指導原則和工作任務。
《工作方案》要求在災後重建規劃的編制過程中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優先恢復重建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務設施;堅持尊重科學、尊重自然,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民主決策;堅持統籌兼顧,與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及扶貧開發相結合,與主體功能區建設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相結合,與保護弘揚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相結合;堅持以地方為主體,充分發揮災區幹部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在國家和兄弟省(區、市)的支持下實現災後重建和發展目標。
《工作方案》指出,災後重建規劃的編制要堅持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區分緩急、突出重點,相互銜接、上下協調,規範有序、依法推進的原則。在深入論證、科學規劃的同時,盡可能加快工作進度;在重建生活家園的同時,注重精神家園建設;在重建生產設施的同時,注重制度建設;在抓好近期重建的同時,注重中長期發展提高,實現可持續發展。
《工作方案》明確了規劃編製的工作任務包括專項評估、規劃編製和政策研究,已經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地區,明確了責任主體和時間要求。對在原地重建的居民住房和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對恢復生產和恢復重建有先導作用的基礎設施項目等,可先行啟動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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