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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共同開發區塊示意圖(圖片來源:外交部網站)
【文匯專訊】長期困擾中日關係的東海問題取得重要突破。6月18日,中日雙方同時宣佈,兩國一致同意在實現劃界前的過渡期間,在不損害雙方法律立場的情況下進行合作,並在東海共同開發上「邁出第一步」。
根據雙方同時發表的《中日關於東海共同開發的諒解》,作為中日在東海共同開發的第一步,雙方將在一個協商確定的區塊內,經過聯合勘探,本著互惠原則,選擇雙方一致同意的地點進行共同開發。這個共同開發區塊的面積雖然不大,但具有十分重要的象徵意義,可以說是歷史性的第一步,是中日通過對話與合作有效化解在東海問題上存在的分歧與爭議的一次重要實踐。
中日兩國一衣帶水。東海在歷史上很長時期是兩國友好交往的橋樑和紐帶。隨著現代海洋法律制度的發展,兩國在海洋權益問題上出現嚴重分歧,東海問題成為兩國關係中的一個難題。這一問題伴隨著中日關係起伏而波動,也困擾和影響著兩國關係的穩定發展。前幾年隨著中日關係出現嚴重政治困難,東海問題隨之升溫。
對於這一狀況,兩國有識之士深感憂慮。他們認為,發展長期、健康、穩定的中日睦鄰友好關係,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和長遠利益。雙方應從發展兩國關係的大局出發,通過對話協商,妥善處理東海問題,擱置分歧,尋求雙方利益的共同點,達成互利雙贏的結果。
實際上,早在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政府和領導人就多次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倡議,日本一些有識之士曾對此表示贊同,雙方民間也曾進行過一些探討,但終因涉及很多複雜問題,並且受中日關係制約,未能成為現實。
2004年,中日啟動了東海問題磋商,共同開發的設想再次被擺到了談判桌上,雙方隨後就共同開發的具體方案進行了艱苦的磋商。
2007年以來,隨著中日兩國領導人實現互訪,中日關係從「破冰」、「融冰」走向「迎春」、「暖春」,兩國領導人兩度達成重要共識,明確提出使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共同努力目標,提出作為最終劃界前的臨時安排,在不損害雙方法律立場的前提下,根據互惠原則進行共同開發。中日東海問題磋商因此有了明確的方向並且看到了解決爭議的曙光。
這次在東海共同開發上取得的初步成果,是中日雙方共同努力的結果,是來之不易的第一步。
這次中日達成的東海共同開發諒解,是一項互利共贏的安排。首先,它緩解了兩國東海爭議,有利於穩定東海局勢,化衝突為合作,化挑戰為機遇,進一步發展兩國關係。第二,如果通過聯合勘探能找到具有商業開發價值的油氣資源,將為雙方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造福兩國人民。第三,中日通過談判,妥善處理東海爭議這樣複雜的問題,也有利於兩國增進互信,推動兩國在能源、環保等其他領域開展互利合作。
應該看到,中日這次在東海共同開發上邁出的第一步,只是一個「過渡性安排」,雙方的立場並沒有因此而發生變化,中日雙方還需要通過談判,不斷地積累共識,循序漸進,為最終解決東海爭議積極創造條件。(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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