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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昆明6月20日報道,20日從雲南省麗江市獲悉,震驚全國的女大學生殺人碎屍案19日在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殺人女大學生張超及男友謝宏因犯搶劫罪被判死刑,幫兇陳光呂被判死緩。
張超,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大二女生,因涉嫌故意殺人,2007年12月24日被麗江市玉龍縣公安局刑事拘留,隨後被玉龍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5月27日,麗江市中院一審公開審理此案,但並未當庭進行宣判。
在當日庭審中,公訴人指控三被告人犯了故意殺人和搶劫兩項罪名。麗江中院經審理認為,三被告人犯搶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支持,但故意殺人罪的定性不當。理由是:三被告人勒死被害人最終目的不了殺害被害人而使用暴力,而是為了達到搶劫被害人財物的目的。
據瞭解,此案開庭時,張超的辯護律師意外提出張超之所以會對包養她的情人木鴻章下手,是因為木鴻章強姦了她。此前木鴻章承諾給張超5萬元作為補償,可在支付了1萬元後就不再提給錢的事了。為了向木鴻章「討債」,張超才決定對木鴻章下手。
麗江中院審理認為,被害人對張超沒有防範意識,張超正利用了被害人的這一心理而積極參與作案,並無張超被強暴之後而「索債」的事實。
19日,該案一審宣判後,謝宏、張超、陳光呂三被告當庭表示對判決不服,要求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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