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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京報報道,汶川大地震對災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造成巨大損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日要求及時予以補充並規定特殊政策。
該部昨日下發《關於做好為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工作的通知》,在災區補充公務員方面,對於擔任科以上領導職務的人員,根據公務員調任規定,可以進行調任。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有關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為災區單獨組織考試。在招考中,可以對招考程序進行調整,考試科目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定。錄用時,對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報考者,可以予以政策傾斜。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充方面,通知要求人事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實施災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可適當簡化程序。縣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招聘計劃可在招聘工作完成後報備。在人員符合崗位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的情況下,公開招聘可以不進行筆試,採用面試和考查的方式進行。對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應聘者,可優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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