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北京晚報報道,記者上午獲悉,愛新覺羅後代愛新覺羅·一聰,因以認識高幹子弟,能幫助「撈人」為由,詐騙他人25萬餘元,而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他的未婚妻張超也因共同犯罪被判刑11年。
愛新覺羅·一聰今年36歲,出生於天津市。2006年4月至12月間,愛新覺羅·一聰夥同張超以能夠幫助在押人員程某減免刑罰為由,多次以走關係、買畫送禮等名義騙取被害人姜某(程某之妻)錢款共計25.695萬元。同年12月27日,程某因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刑罰,愛新覺羅·一聰、張超仍以走關係為名索要錢款。2007年1月12日,愛新覺羅·一聰、張超被抓獲歸案。
程某介紹說,2006年3月31日,他因為涉嫌犯侵犯著作權罪被拘留,12月27日被海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當天回了家。到家其才知道家人幫著找關係撈人。可是,過了幾天後,愛新覺羅·一聰還要錢,說是用來疏通關係,讓其盡快被放出來。他們就感覺對方在騙人。
於是,在張超又打來電話時,程某冒充自己的家人接了電話,張超在電話裡說:「程某的案子已經判實刑了。」程某問判了幾年,張超說不知道,還讓其叫律師轉告程某不要錯過上訴期,說他們已經找了上級法院的院長和庭長,安排好了。程某發現愛新覺羅·一聰和張超根本不知道案件進展情況,覺得上當受騙,於是報了警。
天津滿藝溢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某股東介紹說,該公司主辦了「中國皇室家族藏品展暨愛新覺羅·溥佐先生作品回顧展」,畫展上有些畫作是愛新覺羅·一聰和張修峰從拍賣會和其他渠道買回的,愛新覺羅·一聰一直在回購其祖父愛新覺羅·溥佐的畫作。其曾問過愛新覺羅·一聰回購其祖父畫作的資金來源,愛新覺羅·一聰說是張修峰投資的。而張修峰就是程某和愛新覺羅·一聰的中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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