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名出生才1天的嬰兒在吃奶時發生嘔吐,在醫院裡先後接受了4次手術,但終因回天乏術,不幸夭折。孩子的父母一怒之下把醫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包括精神損失費在內的經濟損失共計60萬元。經鑒定,患兒之死不屬醫療事故,但法院還是判決醫院賠償精神損失費和一次性補償共7萬元。
2006年1月15日,小威來到了這個世界,沒想到第二天就發生「腹痛嘔吐」,並持續了3個小時。他的父母葉先生夫婦趕緊把孩子送進本市某三級甲等醫院診治。醫院對患兒先後進行了4次手術,最終小威還是停止了呼吸。
據葉先生稱,醫院沒有對小威的病例制定系統的治療計劃,在孩子死亡後不僅拖延告知家屬死因,而且不及時通知他們做屍體解剖,致使他們失去唯一能弄清兒子死因的機會而抱憾終身,因此他們將醫院告上徐匯區法院,要求醫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相關醫療費用共計60萬元。醫院在法庭上並不認可葉先生的說法,醫院認為他們已對患兒作出正確的診斷。醫院為患兒施行的4次手術均有手術指征,嬰兒的死亡是自身疾病造成的。醫院還稱,他們未偽造和塗改病史,也未對患兒做過屍體解剖。
審理期間,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小威之死不構成醫療事故。法院認為,被告確有不當之處,應對原告作出一定經濟補償。(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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