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浪網報道:比起2007年中央財政超收4000億元的情況,雪災地震等因素讓近幾年樂觀的中央財政感到壓力,面臨災後重建700億元的投入,國務院昨日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允許其調整預算,動用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根據國務院的草案,中央財政擬從今年起建立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專項用於地震災區恢復重建。2008年擬安排收入預算700億元。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議案說明。
700億元基金來源四方面
謝旭人指出,由於受國內外經濟形勢發展的不確定性、南方罕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汶川地震及調低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等因素影響,今年中央財政收支形勢不容樂觀。「財政能否超收尚不能確定,難以從中安排資金用於災後恢復重建。」
2006年中央財政建立了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目前尚有1032億元可以動用。「從中調用一部分資金用於建立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既不影響正常預算執行,也能適當滿足今年恢復重建工作需要。」謝旭人說。
據謝旭人介紹,700億元重建基金將從四方面籌集: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調入600億元。其次,從車輛購置稅中調整安排50億元。第三,從彩票公益金中調整安排10億元。最後,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40億元。
基金使用將向人大報告
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一是因災倒塌損壞民房的重建補助;二是學校、醫院、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恢復重建等。
據瞭解,700億基金中,將安排400億元,專項用於補助汶川地震房屋倒損農戶重建住房。
謝旭人表示,「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安排使用情況將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他還特別提出,要抓緊制訂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預算管理和資金分配使用辦法,強化預算約束,規範基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加強資金監管,提高透明度。
會議內容:三部法律草案上會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昨日上午開幕,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關於提請審議2008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
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李重庵、喬曉陽分別作的關於國有資產法草案、循環經濟法草案、消防法修訂草案的修改情況的匯報。
法律委員會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這三部法律草案。
會議還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鎮東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了有關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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