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前日(24日),死亡孕婦李麗雲的父母向朝陽法院遞交了《變更訴訟請求申請》,追加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共計索賠121萬餘元。去年,李麗雲的父母將朝陽醫院和肖志軍告上朝陽法院,提出1000元的索賠。
據新京報報道,李麗雲的父母李旭光夫婦稱,去年1月24日,他們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對被申請人朝陽醫院提起民事訴訟,那時因李麗雲死因沒有查清,尚須屍檢,而他們舉債帶來的5000元錢已經所剩無幾,考慮到訴訟費的問題,所以才將索賠金額暫定為1000元。
現根據屍體檢驗報告,結合現有的證據,他們決定將向朝陽醫院索賠的金額確定為人民幣1218416.75元。其中包括停屍費、鑒定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李旭光夫婦認為,朝陽醫院惡意侵權並坐視家屬的損失,給家屬擴大精神損失,所以在變更訴訟申請中向其另追加人民幣70萬元的精神損害擴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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