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北京7月1日報道,國務院日前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電監會制訂的《關於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分析總結各種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的影響,兼顧安全性和經濟性,修訂和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力建設標準和規範。
據中國政府網1日發佈的消息,根據《若干意見》,對骨幹電源送出線路、骨幹網架及變電站、重要用戶配電線路等重要電力設施,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設防標準。對跨越主幹鐵路、高等級公路、河流航道、其他輸電線路等重要設施的局部線路,以及位於自然災害易發區、氣候條件惡劣地區和設施維護困難地區的局部線路,要適當提高設防標準。結合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鼓勵城市配電網主幹線路採用入地電纜。
在今年中國南方地區大範圍低溫雨雪冰凍和汶川特大地震災害中,受災地區電力設施大面積損毀,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正常運行,國務院要求國家電力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若干意見》的配套措施,協調推動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工作。
發展改革委、電監會在《若干意見》中提出29項要求,涉及「加強電力建設規劃工作,優化電源和電網佈局;調整電網建設標準,推進電力抗災技術創新;完善電力應急體系,做好災害防範應對」三部分。
《若干意見》要求,受端電網和重要負荷中心要多通道、多方向輸入電力,合理控制單一通道送電容量,要建設一定容量的支撐電源,形成內發外供、佈局合理的電源格局。重要負荷中心電網要適當規劃配置應對大面積停電的應急保安電源,具備特殊情況下「孤網運行」和「黑啟動」能力。
《若干意見》規定,電力設施選址要盡量避開自然災害易發區和設施維護困難地區。同一方向的重要輸電通道要盡可能分散走廊,減少同一自然災害易發區內重要輸電通道的數量。
《若干意見》要求加強區域、省內主幹網架和重要輸電通道建設,提高相互支援能力。位於覆冰災害較重地區的輸電線路,要具備在覆冰期大負荷送電的能力。位於洪水災害易發地區的輸電線路,要對桿塔基礎採取防護加固措施。必須穿越地震帶等地質環境不安全地區的輸電線路,要對桿塔及其基礎採取抗震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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