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卻演變成上萬人聚集的惡性事件,貴州省委副書記王富玉、副省長黃康生等在甕安縣與當地幹部座談時分析說,甕安「6·28」事件暴露出長期積聚的矛盾。
王富玉要求,甕安縣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對「6·28」事件進行認真反思,舉一反三,汲取教訓。要廣泛聽取意見,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對信訪、治安、民事、刑事等歷史積案逐一清理,盡快結案,及時化解社會矛盾。要把解決民生問題作為第一要務,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黔南州政法委書記羅毅分析說,這幾年雖然持續不斷地對當地黑惡勢力和幫派實施打擊行動,但很難從根本上剷除。當地「兩搶一盜」和打架鬥毆等事件時常發生,年發刑事案件達到數百起,破案率僅為50%左右。發生的一些刑事案件不能及時偵破,積案較多,部分群眾積怨深。
甕安縣作為經濟欠發達地區,「6·28」事件還暴露出當地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種種複雜矛盾。羅毅說,當地水庫移民搬遷、城鎮改造拆遷、煤炭和磷礦等礦權糾紛、國企改制等諸多矛盾交織在一起,一些部門在化解過程中,辦法不多。有一些矛盾久拖不決,群眾利益訴求難以得到及時、滿意的答覆,矛盾集中爆發。
甕安縣委組織部部長莫濤說,當地有少數黨政幹部缺乏危機意識,更缺乏黨性和正氣,甚至成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導致干群關係緊張。
莫濤說,有一些幹部不敢面對群眾,深入、耐心細緻做群眾工作的力度不夠,對群眾的冷暖關心不夠,在工作中不敢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存在執法不嚴、情大於法、以情代法的現象。近年來一些學校比較注重文化知識教育,但對思想品德教育重視不夠;一些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對利益訴求的期望值太高。
與會人士認為,對法制和品德教育重視不夠,部分幹部作風不紮實,基層基礎工作較薄弱,也是甕安發生「6·28」事件的幾個深層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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