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進站時的監控錄像截圖。
救護車離開收費站時的監控錄像截圖。
【文匯專訊】據中新網報道:6月30日,平樂縣一輛載著危重病人的救護車,被特批開上一段尚未正式開通的高速公路。不熟悉路況的司機,一路駕駛一路尋找出口,找到出口後卻因收費問題不得不停留7分鐘。危重病人被送到醫院後,因搶救無效死亡。家屬認為,因收費站的耽擱導致病人失去了搶救的黃金時間;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費站則稱,收費員是按規章制度辦事,家屬矛頭指錯了地方。
救護車高速路上迷路
7月7日中午,記者在桂林見到了廖發文。他氣憤地說:「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費站收費員的無理阻撓,耽擱了搶救我哥哥生命的寶貴時間,我一定要討個說法,並找律師幫打官司索賠。」
廖發文是平樂縣人,6月30日,他哥哥廖海因在平樂發生車禍身受重傷,被診斷為腦震盪、腦積水以及脾臟破裂等。當天,平樂縣昭州醫院對廖海因進行緊急搶救後,於7月1日凌晨1時許,派出一輛救護車載著醫生和護士各一名,緊急護送廖海因去桂林181醫院救治。廖發文也跳上救護車,焦急萬分地守護在哥哥身邊。
平樂到桂林的高速公路尚未正式開通。為節省時間,在獲得桂柳高速公路平樂收費站的許可後,救護車開上了高速公路。快到桂林路段時,因天黑,司機一時找不到出口,便撥打110求助。後來,有關交警在電話中叫他們從桂林收費站出高速公路。
200元押金被拒收
當天凌晨2時40分,救護車抵達桂林收費站,一名女工作人員叫他們出示繳費卡並交費。廖發文說,他們和醫生當時向收費員解釋說,救護車裡有一個危重的病人,他們上高速路時就沒拿到卡,願押200元錢作為過路費,但收費員執意不肯放行,稱要請示領導。
「沒想到這一請示花了將近20分鐘,我特別惱火。」廖發文說,這名收費員打電話時,他哥哥的喉管一直在噴血,情況萬分危急,但對方不予理睬,還是稱要請示領導,並接連打了四五個電話。
直到凌晨3時許,他們繳了55元過路費後,救護車才被放行。20多分鐘後,廖海因被送到桂林181醫院,醫生在重症監護室緊急搶救20分鐘後,發現他的呼吸和心跳停止了。廖發文說,醫生稱若早點送過來,搶救成功的機率會高很多。
收費員在按制度辦事
7日下午5時許,記者來到桂林收費站。「我們收費員是按照規章制度辦事的。」收費站負責人對記者說,按照有關規定,救護車並不屬於免費通行的範疇,況且,轉運廖發文哥哥的救護車開上一段還沒正式開通的高速路,屬於非正常通行,而且沒能拿出繳納通行費的IC卡。按照規定,這種情況要繳納5元錢通行費,還要繳納50元IC卡費。
該負責人還說,高速公路內部有明文規定,收費員沒有權力決定是否放行任何一輛車,凡碰到車輛不願交錢,以及車輛沒拿卡就想出站等情況,收費員首先要向站領導匯報,而後由站領導逐級向上匯報。此外,這輛救護車上高速路後找不到出口,耽擱了很長一段時間,如果救護車從臨桂二塘收費站出高速的話,至少能節約半個小時,家屬將矛頭指向收費站是不對的。
在收費站的監控錄像室,記者看到,救護車到達收費站是2時55分,離開的時間是3時03分,中途停留了7分鐘,並不是家屬所說的「將近20分鐘」。救護車停留期間,廖發文與收費員雙方發生了爭執,還跑過去伸手欲搬開升降桿,但沒有奏效。
「救人是最重要的」
記者採訪了一些桂林市民,有人認為收費站「不近人情」,但也有人認為家屬錯怪了收費站。
市民蔣先生則說,這起不幸事件的發生,也許是因救護車司機找不到高速公路出口,耽誤了時間,也可能是收費員請示領導所花時間過長而耽誤搶救,還可能是那名病人本來就傷勢很重,縱然扁鵲再世也無力回天。
市民黃先生說,收費站在處理此事時有不對之處,收費員再怎麼堅持規章制度,也應以人為本,將搶救生命放在第一位,讓載有危重病人的救護車先通過再報告領導又何妨?更何況,家屬當時已提出願意押200元錢在收費站。黃先生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救人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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