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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產生矛盾,范某無奈給王某40萬元「封口費」
【文匯專訊】渝中區環衛二所所長范方華,利用發包工程之機,收受了工程承包商王某近30萬元「好處費」。可是不久兩人產生矛盾。范方華單方取消與王某的「合作」後,王某以告發範受賄一事相威脅,結果不僅要回了30萬元,還逼范方華倒吐出40萬「封口費」。昨天,渝中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範在法庭上稱自己非常後悔,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受賄利用職權收45萬「好處費」
據重慶商報報道,昨天上午9時許,渝中區法院3樓數字化法庭,能容納上百人的法庭內座無虛席。
公訴方指控,范方華受賄事實共有4筆。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間,范方華夥同原渝中區環衛局局長黃海峰(另案處理),在渝中區東水門垃圾治理工程等15個工程項目中,利用其擔任霸聯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王某給予的好處費28.5萬餘元。在建設新村21號公廁和茶亭北路73號公廁改造工程中,收受施工方張某夫婦給予的好處費2萬元。2005年,在訂購環衛服的過程中,范利用職權,收受重慶鴻雁服飾設計公司負責人曾某給予的好處費1萬元。
2005年到2006年,在對外發包流動公廁及垃圾桶過程中,範還收受承建方程某給予的好處費13.3萬餘元。
公訴方指控,到2007年底被雙規前為止,範某共收受好處費44.9萬餘元。
.挨宰倒貼承包商40萬「封口費」
據范方華在法庭上陳述,2005年,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王某,大家經常外出吃飯打牌,逐漸就熟識起來成為了「好朋友」,在收受了王某的錢後,他讓王在承包東水門垃圾治理工程時占儘先機。後來他和王某因為一些事情發生矛盾,雙方關係徹底拉爆,他中斷了與王某的「合作」。
但有一天,王某找到范方華,稱範收受賄賂的過程,他掌握有全部的證據,并威脅把掌握的證據交到紀檢部門。
范方華說,他當時聽聞後非常害怕,整晚都睡不著覺。第二天上午,他主動給王某打去電話稱,要把近30萬行賄款全額退還給王某。不久,他把錢退還了王某。可王某卻不依不饒,仍威脅要將他受賄的事說出去。無奈,范方華與王某達成協議:王某對範受賄一事保密,範另給其40萬元作為「封口費」。
.庭審法庭上稱自己是受害者
在昨日的法庭上,范方華流下了悔恨的眼淚,他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他認為,自己受賄金額最大的一筆就是承包商王某行賄的近30萬元,這筆錢他是收得最「委屈」的,不僅後來全退了,還讓他倒貼了40萬元。
范方華訴苦說,籌集40萬元錢,對他來說非常困難,他曾四處找親戚、同學、同事借,稱自己有「急用」,一月後終於籌集到了40萬巨款,并分3次把現金和銀行卡交給王某。
「我和王某不是真正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希望法庭能看在我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的份上,能從輕處理!」范在最後陳述時說。
.園林局50職工到庭旁聽
昨天,渝中區園林局組織了50名工作人員專程到法院旁聽。在聽完范方華的最後陳述後,不少工作人員在現場惋惜:「他30多歲就當上了環衛所長,未料還是在『貪』字面前沒有把握住,可惜呀!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呀!」
.承包商涉嫌敲詐被逮捕
據瞭解,因在范方華受賄案中,承包商王某收了他40萬「封口費」的行為,已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目前,王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近期檢方將以涉嫌敲詐勒索和行賄罪,對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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