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7月12日報道,四川汶川八級特大地震發生已整整兩個月。據悉,將於不久後報國務院審批的《四川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提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完成四川省災後恢復重建的主要任務,使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生產條件達到和超過災前水平,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恢復重建規劃強調民生優先
據《四川日報》報道,四川省委副書記、省長、省「5.12」抗震救災指揮部副指揮長蔣巨峰昨天主持會議,對《四川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初審稿)》(以下簡稱《規劃》)進行審議。
《規劃》確定的四川省恢復重建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尊重自然,科學佈局;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創新機制,協作共建。圍繞恢復重建城鄉居民住房、公共服務及城鎮、基礎設施、產業、生態環境和改善災區群眾生活等主要目標,《規劃》明確了四川省災後恢復重建的總體佈局、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和實施機制等。四川省級相關部門負責人就進一步完善《規劃》內容提出了修改意見。
蔣巨峰對《規劃》編製工作給予肯定,認為文本框架已比較成熟,接下來要結合剛剛出台的新政策和恢復重建中出現的新情況,繼續修訂和完善,盡快形成正式文本。他並要求《規劃》要加強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鎮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規劃和災後重建9個專項規劃的銜接,並對重建目標、政策措施等重大問題作進一步細化研究。
減征五至九成個人所得稅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為了支持企業吸納就業,近日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中規定,受災嚴重地區的企業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招用當地因災失去工作的城鎮職工,經縣級勞動保障部門認定,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該《意見》還調整了重災縣營業稅起征點。三年恢復重建期間,重災縣(市)按期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月營業額5000元。
該《意見》還規定,對因災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可在3年內減征五至九成個人所得稅。「五至九成」的減征標準,省政府授權給各災區縣(市)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地震傷殘人員康復情況良好
另據四川日報報道,留在四川省內治療的因地震致殘傷員有400多人,其餘傷殘人員轉入外地治療。留守傷員中第一批57人轉入該省肢體傷殘康復中心,已裝配假肢24具,目前恢復情況良好。
四川迎來震後最大旅遊考察團
四川新聞網報道說,由台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理事長姚大光率領的台灣旅行商考察團一行九十餘人,已經澳門輾轉抵達成都,開始對四川旅遊資源震後恢復情況,組團可行性等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調研。這是地震之後,四川迎來的最大旅遊考察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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