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昨天有媒體報道稱,餐飲企業被明確納入限塑範圍。對此,國家工商總局市場司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原則上餐飲企業暫不在有償使用塑料袋範圍內。」
據北京晨報報道,按照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和工商總局公佈的最新補充意見,商品零售場所是指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都要納入「限塑」範圍。有專家向媒體解釋稱,這是將「限塑令」的範圍明確擴展到餐飲場所、服裝店、建材店等。
市工商局市場處人士表示,他們在昨天已就此咨詢了工商總局,得到的答覆是餐飲業不在收費範圍內。國家工商總局市場司相關負責人則在電話中向記者很明確地表示:「原則上餐飲企業暫不在有償使用塑料袋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