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留守女童遭強暴後,廁所內產下一女嬰,DNA鑒定後,最終鎖定鄰家一男子。7月15日,該起強姦案在安陽縣人民法院審結,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張武(化名)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未滿14歲)醫療費、營養費等共計5284.2元。
據中新網報道,現年51歲的張武系安陽縣白璧鎮農民。2007年秋收前後,張武趁鄰居一對夫婦外出打工、被害女孩張某一人在家之機,先後兩次竄入被害人家中,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將被害人張某強姦,被害人張某於今年3月23日在廁所內產下一女嬰。被害人張某被強姦時未滿14週歲。
經DNA鑒定,張武是張某產下女嬰的父親。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武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
據悉,宣判後,被告人張武不服判決,提出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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