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近日,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制定出台了《關於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送子女到境外達賴集團所辦學校上學的紀律處分規定》(試行)。這是針對近年來達賴集團以上學免學費、包吃包住包穿為條件,引誘青少年出境,對青少年進行重點滲透,與我爭奪未來力量的圖謀,為嚴肅黨紀政紀,結合反分裂鬥爭實際,從加強制度建設的角度制定的規定。
據環球時報報道,《規定》明確,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不准將子女送到境外達賴集團所辦學校上學(所建寺廟入寺或學經),這是一條嚴肅的政治紀律。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將子女送往境外達賴集團所辦學校上學(所建寺廟入寺或學經)的行為將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規定》下發後,凡共產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將子女送到境外達賴集團所辦學校上學(所建寺廟入寺或學經)的,一律給予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規定下發前,曾經將子女送到境外達賴集團所辦學校上學(所建寺廟入寺或學經)並已返回的,要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視情節可以減輕或免於處分;子女接受過境外反動教育並參與分裂破壞活動的,要主動向組織做出深刻檢查,視情節可以減輕或免於處分;子女正在境外達賴集團所辦學校上學(所建寺廟入寺或學經)的,限期兩個月之內勸返,期限內返回的,視情節可以減輕或免於處分;對隱瞞不報或限期內沒有返回的,一律給予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自治區紀委、監察廳要求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和離退休黨員、幹部遵守《規定》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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