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報道:15名儲戶的1750萬人民幣存進工商銀行後,卻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用銀行卡轉走,昨天下午1點30分,這個曾經轟動整個金融界、被評為2007年銀行業十大事件之一的著名案件在西城法院開庭。
這些儲戶訴稱了一個共同遭遇:就是聽朋友說存放在工商銀行北京分行三里河分理處的存款有高額利息,2007年8月之前,他們都由朋友代為開戶辦理存折。很多人在拿到正式的工行存折後,專門改了密碼,但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嫌疑人辦理了跟存折掛在同一賬戶下的銀行卡,並用卡將賬戶內的存款全部轉走。2007年8月9日前後,這些儲戶被警方告知遭遇詐騙,詐騙嫌疑人現在已經被警方抓獲。
昨天15名原告的案件依次開庭,開庭時間持續了整整一下午。開庭後,在大量的證據交換和質證之後,原被告雙方圍繞案件的3個關鍵點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焦點一
代辦折子能否再代辦銀行卡?
第一個關鍵點就是由別人代辦的儲蓄存折,是否還能夠再由別人代辦銀行卡,這是導致這些儲戶存款被劃走的關鍵。原告認為,工商銀行有規定,不允許代辦的存折再由別人代辦銀行卡,但是本案中工商銀行的員工卻違規給嫌疑人辦了銀行卡,導致了最後的惡果。另外,原告的代理律師劉英傑提出,在銀行提供的開戶申請單中,經辦人、主管人、覆核人、事後監督人等處都沒有簽字,而申請人的簽名也不是本人簽字,「這在程序上存在著嚴重的違規」。
工商銀行的代理人則解釋說,工商銀行一直是允許代辦銀行卡,並不存在原告指責的違規情況。原告將自己的身份證交給他人委託他人辦理業務才是導致存款丟失的根本原因。在針對原告提出「銀行有責任保證儲戶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時候,工行代理人強調:銀行是有這個義務,但前提是儲戶沒有過錯,銀行沒有責任保證儲戶的不被「騙取」,就如同公安部沒有保證所有公民「不受騙」的義務。
焦點二
95588能否代表工商銀行?
在舉證過程中,原告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經過公證的錄音,是一名原告打給工行服務熱線95588時錄的。錄音中,95588的接線員明確表示,在2007年8月1日前,工行是不允許他人代辦存折掛銀行卡業務的,而2007年8月1日之後,這種代辦行為被允許了。原告律師以此為證據,證明本案中工行為嫌疑人辦理銀行卡的行為違規,存在嚴重過失。
當法庭現場播放了這段錄音後,工行的代理人表示,95588的接線員每個月都要接大約80萬個咨詢電話,回答中出錯也是有可能的,希望原告相信銀行的正規文件,不要相信95588的說法。這位代理人在答辯時還補充說,95588也不能代表工行,「你是相信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姑娘,還是相信我們這個上市公司?我們確實沒有過不允許代辦銀行卡的規定」。他提出,如果是因為95588的解釋給原告造成了損失,他可以向原告道歉。
庭後,一名原告對記者無奈地說:「工行連95588的說法都不承認了,可是那是他們的對外『官方電話』,也是我們儲戶瞭解工行規定的最重要渠道之一,工行連這個都否認,讓我們能信工行誰說的話?行長嗎?我們也見不到啊!」
焦點三
當天存當天轉賬是否違規?
案件的第三個關鍵點,是存款在存入當天就被劃賬轉走是否違規。原告江先生說,去年初,他將100萬存款存入了嫌疑人代辦的工行存折,並修改了存折的密碼。去年8月在得到警方的通知後,他匆忙去查賬,發現100萬元存款只剩了7.03元。他調取存取款明細單,發現在他存款當天錢就被人從櫃檯上劃走,劃賬的時間距離他存款時間也就兩個小時。
還有幾名原告也遭遇了類似的情況,嫌疑人很多是使用多媒體終端,用和存折掛在一起的銀行卡轉賬。原告代理律師劉英傑提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金融機構個人存取款業務的通知》的規定,取款2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一天預約,取款5萬元到20萬元的要出示持卡人身份證,並經過本人簽字。但嫌疑人在沒有取得儲戶的身份證原件和簽字的情況下,輕易將儲戶的大額存款一次性轉賬,銀行在其中存在重大過錯。出現最終的惡果,工行的管理不善是其中重要原因。
針對原告的這種指控,工行代理人仍然不承認該行工作人員有任何違規,他解釋說,大額取款確實需要提前預約等很多手續,但是轉賬不需要那些手續。他認為,工行員工在涉案的幾筆業務中不存在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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