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路透社25日報道說,中國24日晚些時候公佈了對公民上訪事件進行處理的新規定。新規定說,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引發信訪突出問題或群體性事件的官員將被記大過、降職或撤職。
國家媒體和中央政府網站均公佈了上述新規定。新規定還表示,違反規定使用警力處理群體性事件,或者濫用警械、強制措施,或者違反規定攜帶、使用武器的官員也將受到懲罰。
最新公佈的規定向官員發出警告,不得拖延處理上訪事件,不得加劇衝突,不得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新規定還警告說,不得對上訪事件瞞報或誤報。
北京一名研究上訪制度的法學教授說:「這些規定的特點是,著重強調政府官員的責任,而非上訪者的責任。這可謂向前邁出了一步。」
港台媒體報道稱,中國自7月起,各地縣、市、區委書記就陸續展開接待上訪者事宜,目的在「聽取民眾意見,排查疑難案件」。而這次頒布的有關信訪紀律處分規定,則希望通過黨紀政紀處分,約束官員在處理上訪問題時濫用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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