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身為公安民警的趙某借口某保健中心有賣淫嫖娼行為而去享受異性按摩,因結賬問題與對方發生爭執後,趙某竟強行用手銬銬「小姐」。
8月1日,(河南)信陽市平橋區法院審結此案,法院判決趙某濫用職權罪成立,但免予刑事處罰。
2007年6月11日晚8時許,被告人趙某在某派出所值班。晚9時許,趙某向所長謊稱有人電話舉報某保健中心有賣淫嫖娼行為,所長即安排趙某前去查看。趙某換便裝前往某保健中心。被安排到樓上單間接受「小姐」按摩。晚10時許,趙某結束按摩到吧檯,收銀員結賬時,要200元費用,被趙某拒絕,雙方發生爭執。
趙某出示警察證,稱該保健中心有賣淫嫖娼行為,要帶老闆胡某和「小姐」張某到派出所,並從包內拿出手銬銬住張某,張某掙脫跑掉,雙方發生爭執。隨後110民警及時趕到現場,將當事雙方帶走處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身為民警,一人去某保健中心執行公務,先接受異性按摩後因結賬問題發生爭執,未經批准和無任何手續,濫用職權,強行銬服務員張某與老闆胡某,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趙某濫用職權的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遂作出了上述判決。(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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