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如果能堅持到今年,湖南省公共關係協會(下稱公關協會)將滿20年。
這家社團1988年成立,1992年在湖南省民政廳註冊,主管單位為湖南省社科聯。
2006年,公關協會因評選全國優秀《政府工作報告》而名噪一時,坊間甚至稱其為「史上最牛社團」。
也正是因為這次評選活動,其背後的違規違法問題也浮出水面。當時,湖南省政府主要領導對此震怒,先後5次批示要求嚴查此事。
最終,湖南省公關協會被湖南省民政廳(下稱民政廳)依法撤銷。
記者近日獲悉,公關協會仍然拒絕上繳其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及全部印章。
此前,因不滿民政廳的行政處罰,公關協會曾兩次將民政廳告上法庭,但均以敗訴收場。
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獨家調查。試圖揭開這起評選事件背後的複雜利益網。
評選全國優秀《政府工作報告》
2006年2月,一份來自湖南的通知悄然飛到了湖北省某市政府辦公室秘書肖飛(化名)的手中。
在肖飛看來,通知「來頭很大」,組織單位落款為「2006全國優秀《政府工作報告》評選組委會」。並且,組委會的辦公地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機關大院4辦公樓113室」,協辦單位包括中國公共關係協會學術委員會等國家級組織。
最吸引肖飛眼球的,是此次評選活動的顧問名單中,出現了多位湖南省政府在任主要領導的名字。
通知中寫明:「《政府工作報告》作為各地政府工作綱領性文件,意義深遠,為推介政府工作先進經驗,也給秘書工作者提供交流、學習的機會,特舉辦此次研討會。」
更具誘惑的是,本次評選不收取參評費,獲獎作品將出版大型文集,印刷10萬冊,呈送中央部委機關、院校,全國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圖書館。
儘管來頭頗大、活動誘人,但肖飛還是看出了破綻:主辦單位是湖南省公共關係協會,「一看就是個社會團體,沒有權威性,只是打著政府的旗號」。肖飛直接「扔進垃圾桶」了事。
同樣收到通知的地方政府秘書並不止肖飛一個,且偏偏有人沒把它「扔進垃圾桶」,甚至有外地政府官員打電話給顧問名單中的湖南省政府領導,說:「你們湖南還真不錯,可以評選全國優秀《政府工作報告》。」
接到電話的領導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由此,湖南省政府高度重視,批示省公安廳徹查此事。
湖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迅速組織長沙市公安局刑警隊展開調查。「最初以為是涉嫌詐騙,公安部門調查後排除了詐騙,認為這是民間組織的活動,於是轉由民政廳調查。」湖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處副處長陳群介紹。
「經過調查,我們認為這是公關協會超業務範圍的活動,同時還發現其秘書處非法對外承包營利的事實。」
該案被查處時,這個「2006全國優秀《政府工作報告》評選組委會」已經接收了27個報名單位,共收到15個省170餘份縣市政府工作報告,每人繳納會務費3680元。
據參加了研討會的協會成員介紹,當時共有四五十人參加了研討會,大多來自周邊省市,只有三個湖南省內的參會人員,「參會官員大部分是科級幹部,最高也就是副處」。
民政廳與公關協會的三點爭論
2006年6月,湖南省民政廳向公關協會發出行政處罰通知書,以「超出業務範圍、違背協會宗旨的營利行為,且情節嚴重」為由擬撤銷其登記。隨後2006年8月2日,湖南省民政廳為此案召開了其歷史上第一次行政執法聽證會。
湖南省民政廳法規處副處長廖國核回憶:「這是我們第一次召開行政執法聽證會。記得還是我去買的國徽,我也是第一次做聽證會主持人,就像法官一樣。我們已經給了當事人權利足夠的尊重,也走了該走的程序,保證了程序的公正。」
從聽證會那天開始,湖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處和公關協會雙方就圍繞著三個焦點爭辯,這個爭辯一直持續到法庭的一審、二審。
7月24日,記者致電公關協會代理律師,想瞭解公關協會方面對該案3個爭論焦點的意見。律師說自己在深圳出差,所以不方便在電話裡接受採訪。
記者問,「你們就沒有什麼想說的話嗎?」律師馬上表示想說的話多得很,但不方便在電話裡說,最後補充:「都在訴狀裡。」
那麼這一直論爭不休的三個問題是什麼呢?
「就是湖南省民政廳要據以撤銷湖南省公關協會的三大『罪狀』:評選全國優秀《政府工作報告》的活動是否超出業務範圍?協會是否有營利行為?是否情節足夠嚴重得要撤銷?」
廖國核坦言,「在法律上確實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對於民間組織的法規只有一部,即《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裡面的相關規定只有一條,沒有細化」。
聽證會上,公關協會方面堅持認為評選優秀《政府工作報告》是公關活動的範疇,而且有中國公共關係協會學術委員會的同意。
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處則回應強調:「政府工作報告是各地政府向人大匯報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政府工作情況的報告,十分嚴肅,政治性強,不宜對其好壞進行評選,評選標準也不好把握。」
公關協會的主管單位湖南省社科聯,也在事發後的第一時間,向湖南省民政廳發出建議函,建議撤銷公關協會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認為其評選活動超出了業務範圍,偏離了辦會方向。
在後來的訴訟中,法院也調查證實,公關協會的業務範圍包括咨詢、培訓、學術研究、交流、服務。
因此,多數意見認為公關協會評選優秀《政府工作報告》的活動超出了業務範圍。
之後,公關協會又為自己拋出了一個新的「免責」理由:此次評選活動系與秘書長謝建軍的協議終止後進行的,是謝建軍的個人行為,公關協會不知情,也未同意,與公關協會無關,不應該對此負責。
評選活動「包」出去了
謝建軍,此次評選優秀《政府工作報告》活動的組織者,公關協會的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某報前湖南記者站站長。
但謝建軍的這個秘書長身份卻是承包來的。2005年3月,湖南省公關協會與謝建軍簽訂了為期5年的《協議書》,正式下文任命謝建軍為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並約定為謝建軍開展各項活動提供相關證照和方便。
謝建軍完全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多勞多得、自負盈虧」的原則,每年向協會上交管理費2萬元,另外每次活動向協會交納毛收入的2%作為協作費。協議簽訂後,公關協會將秘書處印章、財務專用章和賬號交給了謝建軍。
評選優秀《政府工作報告》活動是謝建軍上任後操辦的第一個大型活動。此前,他已向公關協會繳納了2005年的2萬元管理費。
謝建軍在得到了公關協會的許可後,又遊說湖南省委講師團、中國公共關係協會學術委員會等單位,成立了2006全國優秀《政府工作報告》評選組委會,向各地徵選《政府工作報告》。肖飛收到的通知,正是出自謝建軍之手。
事發後,湖南省委講師團向民政廳證實了事情的經過,但稱謝建軍答應:講師團掛名即可,不需要參與具體事務。
此次活動被認定為營利性活動,謝建軍大喊冤枉,說此次活動參會人員的餐飲、住宿,以及赴張家界參觀考察就花了十多萬元。此外,會議編輯出版《韜略集》花去5萬多元,再加上紀念品等開銷,「估計虧了5萬多元,哪裡還有盈利?」
但法律並不這樣界定。不管此次評選活動盈利與否,公關協會將秘書處轉包他人從事經營活動,還是被認定為營利性行為。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謝海定指出,現行條例規定,社團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未明確解釋什麼樣的行為是「營利性經營活動」。但按照國際慣例,非營利組織之「非營利」,並非是指該類組織開展的活動絕對不能產生經濟收益,而是指經濟收益(利潤)不能在成員之間進行分配。
「公關協會與謝建軍之間的承包關係,已經嚴重違背了非營利的底線。」謝海定說。
公關協會被撤銷
被查處後的謝建軍也進行了反思,但他只認為自己「沒有及時向領導一一進行匯報,帶來了一些影響」。而關於評選活動的情節是否嚴重到民政廳判處「極刑」,也一直爭議到現在。
在湖南省民政廳舉行的聽證會上,要求撤銷公關協會的聲音佔了絕大多數,但也有代表認為撤銷處罰過於嚴厲,建議對其處以暫緩登記一年,整改提高的處罰。
最終,公關協會還是沒有逃脫被「槍斃」的命運。2006年9月8日湘民罰(2006)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撤銷了其社會團體法人登記。這是湖南省民政廳該年度首起行政處罰案例,亦是最嚴厲的一起。
公關協會顯然不能接受這樣的現實,撤銷登記,表明其近20年的歷史將一朝終結。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公關協會旋即向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認為湖南省民政廳「處理畸重」,並且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情節嚴重,請求撤銷該處罰決定書。
該案主審法官黃平對該案一直論爭的三個焦點又持何種意見呢?黃平認為,被告認定原告從事營利性活動及超出登記業務範圍進行活動,且情節嚴重並無不妥。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最終判決維持湖南省民政廳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關協會不服,上訴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年9月,二審維持原判。
公關協會沒有再申訴,卻至今沒有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書》裡的最後一條,「上繳其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及全部印章」。
「連秘書處都能承包出去,這樣的社團還能讓它繼續存在嗎?」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研究員謝海定在聽到這個案例後反問,認為將「秘書處」承包出去本身就是極為荒唐的事情,難道還不夠嚴重?
到底對「情節嚴重」該作何理解?在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界定的時候,民政部門有統一的把握程度嗎?記者採訪了民政部法制辦二處處長吳明:
「對於民間組織來說,營利性就是一條高壓線。」吳明說,「對於企業來講,有點違規收入也許不算嚴重,但對於社團,其宗旨便是會員的意思一致,為會員服務,非營利。如果營利了,就從根本上違背了結社的宗旨」。
吳明強調,不能以數額大小來判斷情節嚴重與否,只要有營利性就觸了高壓線。
公關協會仍有存活跡象
儘管已經被註銷,公關協會看似還有「存活」的跡象。
上網登錄公關協會的網站(www.hnggxh.com),一則關於舉辦第二屆湖南省少年兒童書畫攝影大賽的通知首先進入眼簾,通知發出的時間是2008年5月18日。但大賽的主辦單位,卻是一家名為福壽堂國際文化傳媒投資集團的公司。
為什麼公關協會要把一則與己無關的通知放進自己的網站?記者通過調查得知,謝建軍正是這家福壽堂國際文化傳媒投資集團的總裁。
這家企業主要開展「文藝交流、公益活動、影視製作、媒體發佈、公關顧問、品牌推廣、會展策劃、禮品銷售」等服務。自稱下設華夏愛心書畫院、福壽堂畫廊、長沙福壽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文化藝術機構。
福壽堂國際文化傳媒投資集團的辦公地點,設在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號碧雲天商務公寓8樓B座。謝建軍全部身份,就隱藏在這間「碧雲天」公寓裡。
進入公關協會的網站,裡面「一片蕭條」。最近一期的新聞更新於2007年10月27日。但在網站的右下角「聯繫方式」一欄,地址同樣也是碧雲天商務公寓8樓B座!
這樣的巧合不足為怪,福壽堂投資集團的總裁謝建軍,正是承包了公關協會秘書處的謝建軍。而公關協會一直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多年來曾輾轉於湖南省社科院和湖南省政府大院。
但「碧雲天」的秘密還不止如此。
記者在網上又發現了福壽堂投資集團的下屬公司,長沙福壽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網站。這家服務範圍與其母公司幾乎完全相同的文化傳播公司,其網站同樣「塵封已久」,乃至新聞中心欄目也與公關協會網站一模一樣。
然而,長沙福壽堂文化傳播公司的身份同樣不簡單。其網站中稱,該公司還是湖南省企業文化促進會的下屬企業,而湖南省企業文化促進會是一家自願聯合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令人吃驚的是,湖南省企業文化促進會的辦公地點,也是碧雲天商務公寓8樓B座。然而,在湖南省民政廳的網站上,記者沒有查到湖南省企業文化促進會的登記信息。
一個社團本身不允許從事營利性活動,但為何能成立了一家企業?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謝海定介紹,1995年,民政部和國家工商總局曾發佈《民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活動,可以投資設立企業法人,也可以設立非法人的經營機構,但不得以社會團體自身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關鍵是取得的收入不能用於協會內部成員的分配,只能用於社會事務。否則就是一種營利性活動。」謝海定副研究員說。
福壽堂文化傳播公司成為「一身侍二主」的奇怪存在,一方面它是湖南省企業文化促進會的下屬企業,此外,它還是福壽堂國際文化傳媒投資集團的下屬子公司。
一個兒子掙的錢,怎樣分給兩個爸爸?兩個爸爸的關係,又是怎樣的親疏遠近?但一個答案或許可以解釋:湖南省企業文化促進會的秘書長,同樣還是謝建軍!
知情人介紹,儘管為人低調,但這個皮膚略黑、個頭不高男人似乎喜歡結交四方。並且,他對書畫有著濃厚的興趣。
在這次湖南省少年兒童書畫攝影大賽中,他的頭銜換成了人民美術報總編、中南書畫院副院長。
記者通過調查得知,位於廣州的中南書畫院同樣是一家社會團體,其在湖南設立了分支機構中南書畫院湖南國藝館。記者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網站中,沒有查到《人民美術報》的刊號及任何信息。(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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