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即時新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將生病女嬰遺棄山上 父親被控故意殺人


http://news.wenweipo.com   [2008-08-26]

【文匯專訊】由於擔心患有溶血症的女兒以後可能有智力問題,從甘肅來杭州務工的史某竟然將剛出生不久的女兒遺棄在山上。餘杭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史某提起公訴。8月26日,餘杭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2008年5月28日,史某的妻子彭某在一家衛生院產下一女嬰。5月30日,因女嬰臉色發黃醫生懷疑可能患有溶血症,遂建議史某夫婦帶女嬰到餘杭區第一人民醫院就診。當天下午,兩人將女嬰送往醫院,經醫院確診為患有ABO溶血症而需要住院治療。史某在醫生答覆「出現不良情況的幾率很小」後,仍擔心女兒會因為溶血症影響智力發育變成廢人,便決定不要這個女兒。當日17時許,史某以馬上要帶回甘肅治療為借口堅持給尚未治癒的女兒辦理了出院手續,隨後將該女嬰丟棄在餘杭區臨平山的垃圾填埋場邊上的山道旁雜草叢中。直至6月3日,奄奄一息的女嬰被人發現。目前,女嬰已康復,並由其母親彭某領走。

 公訴機關認為,史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32條規定,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瞭解到,此前餘杭區人民檢察院是以涉嫌遺棄罪對史某批准逮捕的。咨詢有關法律人士表示,遺棄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是很明顯的,從表面上看,二者都是具有撫養義務的人而拒絕撫養,並將被害人拋棄的行為。但從客觀上分析,二者的主觀目的是不同的:遺棄罪是履行撫養義務的行為人企圖通過遺棄達到逃避或向他人轉嫁由自己承擔的撫養義務的目的;故意殺人罪的主觀故意則是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

 由於主觀目的不同,實施拋棄行為的地點是有所區別的。遺棄罪一般是將被害人遺棄於能夠獲得救助或不易被傷害的場所,如他人家門口、車站、碼頭、街口等,希望有人撿到代為撫養。而對於故意殺人罪,由於其希望通過遺棄而達到剝奪他人生命的目的,因此多是將被害人放置於不能獲得救助或容易被傷害的地方,例如野獸出沒的深山溝內、人跡罕至的荒野等。(來源:新華網)

  相關「即時中國」新聞
探訪達賴「老巢」:漢語教學遭排除    [21日 16:32]
新聞出版署副署長蔣建國安徽調研    [21日 16:20]
新華社署文解讀達賴集團「備忘錄」    [21日 15:50]
汪洋:允許改革失敗 不許不改革    [21日 15:42]
滬留學生在芝加哥墜樓亡    [21日 15:29]
獸性男子2次強暴小姨子 強姦岳母未遂    [21日 15:17]
汕頭逾千輛的士昨集體停運    [21日 15:09]
王毅現身APEC會場 傳為胡連會作準備    [21日 15:02]
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已達19065人    [21日 15:01]
深圳龍崗大火案 公安副局長贓款上億    [21日 13:52]
據稱楊湘洪曾寫信回國 請求寬大處理    [21日 13:49]
上海留美學生芝加哥大學墮樓身亡    [21日 13:08]
汕頭千的士停運 大理數百客運司機罷工    [21日 13:04]
圖:郴州原市委書記、市長分別判死緩、無期    [21日 12:49]
杭州地鐵塌陷事故遇難者增至10人    [21日 12:37]
老總斥資4萬校園求愛 失敗告終    [21日 11:39]
滬鬧市區煤氣爆炸 致1死4傷    [21日 10:26]
潘石屹:北京普通住宅面臨巨大降價壓力    [21日 09:25]
甘肅隴南上訪群眾稱被壞人利用    [21日 09:24]
官方消息否認近期推出燃油稅    [21日 09:23]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即時新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