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國際先驅導報報道,逃亡七年,中國貪官許超凡、許國俊最終還是沒能逃過法律的制裁。8月29日,美國拉斯韋加斯地區法庭裁定,許超凡、許國俊以及兩人的妻子余英怡和鄺婉芳合謀詐騙、合謀洗錢以及合謀轉運盜竊錢款等罪名成立,一同被定罪的還有至今在逃的鄺婉芳的哥哥鄺華寶。
「這是中國緝貪的一次重大勝利,創造了引渡之外的另一個替代措施。」接受《國際先驅導報》採訪時,國際刑事司法合作專家、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黃風認為,「今後,外逃貪官即便不能被遣返,但可以讓你在國外被定罪。」
中美司法合作屢創「先例」
許超凡、許國俊又被稱許多媒體簡稱為「二許」,7年前,他們的卷款潛逃案曾在中國轟動一時。
2001年10月初,中國銀行在對全行計算機實現聯網監控時,發現賬目存在高達4.82億美元資金的缺口,事發地點被鎖定在廣東開平。12日,銀行方面發現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下落不明,隨即報案。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涉嫌挪用巨資的這三任行長已潛逃到香港,隨後轉機到了加拿大、美國。
是年11月,公安部一邊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一邊根據《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要求美方就此案向中方提供刑事司法協助。
最先被捕的是余振東。2002年12月,他在洛杉磯被美國警方拘押。兩年後,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錢三項罪名,余振東被美國法院判處144個月監禁。同年4月,美方將余振東驅逐出境並押送至中國。中美建交25年來,余振東成為第一例經過美國嚴格法律程序、並由美方押送至中國的重大經濟嫌疑犯。根據余振東此前與美方達成的辯訴交易協議,2006年3月,余振東在中國被判有期徒刑12年。
然而,就在余振東低頭認罪時,「二許」並沒有幡然省悟,依舊四處竄逃。
兩種模式震懾外逃貪官
好景不長。2004年9月,「二許」在美國先後落網。兩年後的1月31日,美國司法部門以簽證欺詐、洗錢、非法入境等15項罪名,對二許及其親屬共5人提起訴訟,僅隔一個月,內華達州聯邦法院決定開庭審理。最後,包括他們的家人在內,被定的罪名有五項之多。
美國檢控人員指控「二許」利用拉斯韋加斯的賭場洗錢,總金額達300萬美元。「美國對洗錢犯罪恨之入骨,在『9·11』事件後美國通過的《愛國者法案》中,一個重點打擊對象就是洗錢犯罪。」黃風解釋說,美國認為洗錢犯罪不僅擾亂經濟秩序,也會給有組織犯罪提供資金來源。「如果以洗錢犯罪的名義追訴中國貪官的話,在美國是很容易得到支持的。」
「根據美國法典,詐騙、轉運盜竊錢款和洗錢這前三項罪名就可判處25年監禁,而偽造護照和簽證罪也可判處15年。」黃風指出,即便服刑完畢之後,「二許」及其家人還必須被遞解回國。
「甚至可以說,在美國被判刑的模式比起余振東遭遣返的模式,對仍在逃的中國貪官起到了更大的震懾作用。」黃風說:「如果足夠聰明,認罪並接受遣返,就會接受寬大處理,像余振東一樣,否則就會面臨跟二許一樣的下場。」
中國緝貪全球化治理提速
如今,美國仍是中國貪官外逃首選國之一。美國《世界日報》援引加州警方的消息稱,中國反貪部門和公安部向美國警方開出的外逃貪官名單已經超過一千人,絕大多數匿藏在洛杉磯和紐約等地。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通過「海外投資」、「購買設備」等手法,每人平均向美國轉移贓款超過一千萬美元。
面對此種局面,儘管中美雙方尚未簽訂引渡條約,但雙方加大了合作緝貪的力度。根據美國當地媒體報道,中美兩國警方就打擊逃美貪官達成了許多協議,包括如果中國貪官在入境時沒有向移民局和海關如實填寫申報單、偷稅漏稅以及非法接受海外贓款,他們將遭到指控;美國聯邦國稅局還懸賞一定的獎金鼓勵民眾踴躍揭發中國貪官。
另一個中國貪官天堂——加拿大也在收緊天網。8月22日,加拿大位於多倫多的邊境服務處將逃到加拿大的中國經濟詐騙嫌犯鄧心志,移交給中方,這是加拿大首次遣返中國經濟案件嫌犯歸國。而在今年4月,中國與法國和澳大利亞分別簽訂了引渡條約。「這些說明中國緝貪全球化治理的速度正在不斷加快。」黃風說,今後與中國進行緝貪合作的國家將會更多,合作的方式也會不斷創新。
9月11日,美國法院將對「二許」案的被告量刑,在美國度完長達數十年的鐵窗生活後,他們還將被遣返回國繼續接受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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