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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京報報道,昨日,王文華等11人涉嫌侵犯著作權案在深圳福田區法院首次公開庭審,該案第一被告王文華對相關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辯稱系無知及受一老外唆使從事盜版犯罪,由於涉案贓物標的近9億元人民幣、涉案人員眾多,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一名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無業人員,編織起一道製作、經銷Windows XP和Office2003盜版軟件的利益鏈,通過互聯網將產品遠銷歐美各地,由於高度仿真,驚動了微軟公司總部及美國聯邦調查局。
「流水線」批量生產
福田檢察院公訴人員指控稱,2007年3月,被告人王文華將以美國微軟公司的Windows XP專業版、Windows XP家庭版和0ffice2003為內容的3張「節目源」交給被告人蕭壯雄,要求為其壓制1.5萬張子盤。
同時,王文華指使被告人殷的海偽造微軟公司軟件的激光鐳射防偽膜字母圖樣,並通過互聯網下載算號器,算出軟件的產品序列號。隨後,王文華將殷的海打印的字母圖樣、算出的產品序列號及大批盜版子盤交給被告人張大安,由張大安負責將激光鐳射防偽膜燙印在盜版光碟上。同時,張大安還負責印製盜版軟件的真品標籤、包裝盒、說明書等。
盜版軟件主銷境外
2007年3月,王文華讓其妻伍習桃將盜版子盤裝盒、封膜、製成成品,並售給被告人車庭鋒。而車庭鋒通過互聯網發佈銷售盜版軟件廣告,向境外購買者出售盜版軟件。經查,這些盜版產品主要銷往美國、英國、南非等國家,部分銷往中國香港及內地。
2007年7月,公安人員依法抓獲王文華、張大安等人,從王文華的住處等地查獲大批盜版產品,案值標的逾4.1億,張大安住處等地查獲的盜版產品案值逾4.4億元。
被告辯稱受人唆使
在庭上,王文華辯稱,自己只有小學文化,不知道製作盜版軟件的後果,而且他只是拿了一個老外「GOGO」(音)的10萬元,受他唆使才找人造假的。公訴人員問及這名老外的居住地點、聯繫方式等問題時,王文華表示均不清楚,跟老外也只見過三四次面,跟這名老外交接大批盜版產品時也沒有正式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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