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9月5日報道:2008年9月5日,審計署發佈「49個部門單位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該報告顯示所屬中央電視台未及時上繳財政非稅收入304686萬元。
2006年,財政部對中央電視台財務管理體制進行改革。按照財政部下發的《中央電視台財務管理改革方案》(財教〔2007〕2號)中關於「中央電視台的廣告收入作為中央電視台經費的基本來源,其中15%部分作為非稅收入上繳中央財政;其餘85%部分由中央電視台留用」的規定,截至2007年底,中央電視台累計應繳財政非稅收入304686萬元。因相關部門未明確具體上繳途徑,上述非稅收入未能及時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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