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瀋陽9月11日報道,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0日開庭審理了遼寧省前世乒賽團體冠軍王俊妻子被害案,王俊提出了50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金。來自湖北黃岡的嫌犯陳搶糧當庭表示「願意盡力去賠償。」
2007年11月23日凌晨,遼寧省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家屬樓發生入室搶劫案,省體育局52歲的中層幹部鄭萍在家中被害。鄭萍的丈夫正是當年乒壇的風雲人物,曾與梁戈亮、李振恃、郭躍華、黃亮一起代表中國國家隊奪得1977年第34屆世界乒乓球錦標賽團體冠軍的王俊。這起命案的發生在遼寧一時產生不小震動。
2008年2月2日,瀋陽警方發佈消息,此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陳搶糧39歲,綽號「小湖北」,來瀋陽打工十餘年,2003年和2005年兩次因搶劫罪被判入獄,案發前曾偷盜過多家遼寧省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家屬樓的住戶。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案發當日,陳搶糧爬上二樓王俊家的陽台,撬開鐵柵欄後進入室內。隨後,掏出水果刀與獨自在家的鄭萍廝打,並用床單勒住對方脖子,用塑料袋、毛巾蒙堵頭部,最終致被害人死亡。行兇後,陳搶糧帶著翻找到的160元錢、兩張銀行卡和一部手機逃走。檢察機關認定陳搶糧的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應予嚴懲。
在10日的庭審中,王俊出庭並坐到了旁聽席上,表情悲傷。在訴狀中,他要求賠償50萬元,被告人陳搶糧則低頭稱「願意承擔責任、盡力去賠償。」
法院將擇日對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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