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重慶晚報報道:認為售票員多收五毛錢,在渝打工的鄭州籍男子高四明胡亂說了一句「身上有雷管,炸藥要炸車」,導致警方出動500餘名警察。昨日,因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高在渝中區法院受審。
據檢方稱,高四明自稱河南鄭州人,平時住在大坪九坑子一建築工地。今年8月1日下午5時許,高和工友外出找工作喝了點酒,回來時在較場口上了從朝天門開往沙坪壩的702路公交車,準備到歇檯子下車。當時,售票員收了他1.5元車費。高四明認為應該只收一元,要求售票員退還多收的五毛錢,兩人發生爭執。高接過工友的黑色大包放到座位底下,揚言裡面有雷管、炸藥,要炸車。頓時,乘客慌成一片。車開到兩路口車站時,乘客紛紛下車。中途有乘客要求上車,高就大吼:「別上來,我身上有炸彈!」
檢方舉證稱,渝中區公安分局和沙坪壩公安分局都接到702路公交車有炸彈的報警,兩個局緊急部署警力,啟動反恐預案,出動500餘名民警,數十輛警車,對相關公交車各車站盤查,並對相關線路行駛中的公交車逐一登車安檢,終於在大坪附近發現該車。民警趕到時,高還在和售票員爭執。
警方查獲高四明揚言有炸彈的黑包,發現裡面僅有一些生活用品,沒有雷管、炸藥,而高本人也承認他是在嚇唬人。警方將高帶回警局,次日對其刑事拘留,檢方指控,高四明的行為造成群眾恐慌,影響惡劣,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應當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高四明極少說話,沒做辯解。當法官問他「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有無異議」時,高小聲說「沒有異議,願意認罪」。在後來公訴人宣讀證人證據和警方的證據時,高四明仍垂著頭小聲說「沒有異議」。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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