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援引長城在線報道,經過公安機關連續多日對三鹿集團嬰幼兒奶粉污染事件的深入調查,依據《刑法》第144、150條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田文華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