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廣網報道,9月17日,山西省襄汾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廉會忠、梁德靈、劉衛光、劉政民、王耀紅、楊來成、狄建民、楊江華8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經調查,襄汾縣陶寺鄉鄉長廉會忠、鄉政府安全生產領導組副組長梁德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程師劉政民、煤炭選礦股股長王耀紅、煤礦安監辦監察隊隊長楊來成,縣國土資源局礦山糾察大隊第一中隊中隊長楊江華6入對「9·8」潰壩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他們在發現新塔礦業有限公司下屬選礦廠在沒有安全許可證、沒有環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生產,並且發現該尾礦庫壩已有滲漏,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後,並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該礦繼續違法生產。
另外,陶寺鄉企業辦主任劉衛光在發現新塔礦業公司下屬選礦廠有安全隱患後,雖向上級報告了情況,但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襄汾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狄建民在任職期間未按照《礦產資源法》的有關規定,有效制止新塔礦業公司非法採礦,致使該礦業公司選礦廠長期非法生產。兩入對該起事故發生均負有重要責任。
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柯漢民對記者表示,這起事故損失慘重、影響巨大,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山西檢察機關一定要本著對黨和入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參與事故調查,嚴厲查處事故中的瀆職犯罪和其他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入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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