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名近乎變態的男子,在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間,每隔一兩個月,就會蹲守在校門口,以落單的小女孩為目標,借口請她們帶路,然後趁機下手。「具體強姦了多少小女孩,我也算不清,次數有二三十次吧。」熊某最終根據作案地點供述出了18起案件,而警方查實熊某實施的姦淫幼女案件有13起。近日,(江西南昌)青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犯罪嫌疑人熊某進行了批捕。
2008年4月12日晚7時,家住上海路的小珍(化名),哭著跑回了家。當小珍父親聽到女兒哭述她在路上被人強姦後,立即帶著女兒前往派出所報案。
警方根據線索,在南鋼北五路一民宅將犯罪嫌疑人熊某抓獲。讓辦案民警震驚的是,小珍的不幸遭遇,不過是揭開了熊某所犯下的系列幼女強姦案的一角。
「幫我帶路找我兒子吧」
4月12日正是星期六,13歲的小珍在家和妹妹一起複習功課。當日下午5時許,妹妹說想吃麻花,於是小珍就騎著自行車帶著妹妹,到上海路一家商店買麻花。買到麻花後,小珍兩姐妹就原路返回。
當兩人騎著自行車途經解放西路公交加油站時,遇上一名中年男子騎著摩托車從加油站出來。他將兩姐妹叫住了:「小姑娘,這附近有沒有網吧,我兒子從昨天下午到現在都沒回家,他很喜歡上網的,肯定在網吧上網。」
小珍告訴中年男子前面不遠處就有個網吧。中年男子聽後,請求小珍帶他去,並表示願意給小珍20元錢。單純善良的小珍經不住男子的請求,於是讓妹妹先回家,自己坐上了男子的摩托車。
「不聽話我就殺了你」
小珍沒想到,他被中年男子帶到了一棟民宅裡。一進房間,中年男子就抱住小珍並強行扒她的衣服。小珍見狀大叫起來,中年男子於是厲聲對小珍說道,「你聽話,不聽話就不能回家,我會殺了你的。」小珍被嚇得一句話都不敢說,就這樣被中年男子侮辱了。之後,男子將小珍送到辛家庵,讓小珍自己回家,然後騎著摩托車離開了。
當晚7時許,小珍回到了家中,一見到家裡的親人,小珍就放聲大哭起來。父親石某見女兒這個樣子,忙問發生了什麼事。小珍哭著說:「不能說,說了人家會殺了我們全家。」在家人的逼問下,小珍最終將她被中年男子帶至一個房子中侮辱的事告訴了父親。
「妻子當時不在家」
聽完女兒的哭述,石某立即帶著小珍前往派出所報警,並在半路遇見了設卡排查的民警。民警聽完了石某的講述後,立即讓小珍帶路,驅車趕往事發現場。
在小珍的帶領下,民警來到南鋼北五路,找到了小珍被中年男子強姦的那棟民房。叫開門後,40歲的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民警抓獲。據熊某交代,這棟房子是他的住所。他表示在送小珍回去時,曾威脅小珍不要對別人說這件事。他以為小珍被威脅之後,便不敢把事情說出去,於是仍有恃無恐地待在家裡。
在審訊時,熊某表示,4月12日下午他不要上班。回家路上他到解放西路公交加油站加油時,看見兩個小女孩在路上,附近又沒有什麼人,於是產生了要姦淫小女孩的想法。將小珍騙上車後,他假裝問路和打電話,一路尋找偏僻的地方。後來想到妻子不在家,於是就將小女孩帶到了家中。
「強姦了多少個,我記不清」
在對熊某審訊過程中,警方發現,自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間,曾經發生了多起幼女被強姦案件,受害人所述的被害經歷與小珍的經歷相似。於是,警方決定將這些案件串並,加大對熊某的審訊力度。
經過進一步的審訊,熊某交代,在過去兩年餘的時間裡,他多次強姦了小女孩,但強姦了多少個,他自己也算不清楚,次數大概有二三十次。
熊某交代,第一次強姦小女孩是在2006年2月17日那天,他騎摩托車到青雲譜冶建學校門口,以找兒子為由,將一名小女孩騙至青雲譜前萬村田間一廢棄的小屋內,對小女孩實施了姦淫。
「女孩容易騙,也不敢亂說」
在第一次姦淫後,每隔一兩個月,熊某就會去尋找一個小女孩下手,作案時一般選擇十二三歲的小女孩作為對象,在小學和中學門口等候單獨上學或放學的小女孩,偶爾也會在路上巡守小女孩,然後以找女兒或者找兒子為由,讓小女孩帶路並表示願意拿錢給小女孩。然後將這些小女孩帶至偏僻的地方或廢棄房屋,伺機姦淫小女孩。小女孩不聽話的時候,熊某就會進行威脅。姦淫結束後還威脅小女孩不能告訴別人,否則的話會殺了她,而且講出去也會丟人。
熊某交代,選擇小女孩,是因為小女孩容易騙,而且小女孩膽小,在威脅之後,一般不會亂說,不會去報案。
年齡最小的女孩才8歲
最後,熊某從作案地點回憶,共供述出其姦淫女孩18次,其中,在青山湖作案5起,在青雲譜作案4起,在南昌縣作案9起。範圍從南昌縣武陽鄉、八一鄉到上海路一帶。最後,熊某還交代,因作案次數較多,回憶可能還不是很準確,交代出的只是大概記得的。
最後,警方根據熊某的交代,查實了熊某實施姦淫的案件13起,其中,年齡最小的才8歲,年齡最大的也只有15歲。其中,年齡在14週歲以下的幼女有11人。
近日,青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熊某。(來源:南昌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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