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華南虎照」案昨日在陝西省安康市旬陽縣法院開庭,經過6個多小時審理,旬陽縣法院當庭宣判詐騙罪和私藏彈藥罪兩項罪名成立,判周正龍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收回20000元獎金,並處罰金2000元。在法庭上,周正龍稱假照片為其一人所為,最後陳述時,說「我錯了,我是個法盲」。
新京報報道,昨日庭審結束後,「打虎派」代表人物郝勁鬆在旬陽法院門口打起一把雙層黑傘,傘上寫著「周正龍=替罪羊」的字樣,還有「07.10.12」、「08.6.29」字樣,分別是陝西省林業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周老虎和周正龍被羈押的時間。
郝勁鬆稱,周正龍在替華南虎事件黑幕背後的官員受罪。他不排除向最高檢舉報周正龍一案中被行政處分的13名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瀆職罪。
郝勁鬆認為法庭對這樣一個影響重大的案子,當庭宣判,太過草率,「對於這樣一個複雜重大、影響巨大的案件,法庭用了5個半小時舉證質證,卻只用了30分鐘來合議,我覺得是事先安排好的。」
郝勁鬆還稱,旬陽法院兩次以座位已滿為由拒絕了他的旁聽申請,是「法院撒謊」。此外,昨還有多家媒體記者因為沒有通過該縣宣傳部的資格審查,未能進入旁聽。記者就此詢問旬陽縣委宣傳部通訊組長王元輝,他拒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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