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日前,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原副主席孫瑜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孫瑜在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採取虛報項目等手段,騙取巨額財政資金,部分用於揮霍,並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和貴重物品,生活腐化。
孫瑜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會研究,經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議並報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孫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來源: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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