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北京消息人士透露,中共中央紀委已對文化部黨組書記、副部長于幼軍問題作出處分。中紀委指于幼軍擔任深圳市長期間利用職權影響力,在市政府招標工程中令其親友所屬香港公司中標而獲取巨額利潤,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紀、政紀,對其作出「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
香港媒體10月2日報道稱,于幼軍的文化部黨組書記及中央委員等職務,將在下周召開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後陸續撤銷。
現年55歲的于幼軍從1986年起,先後任中共廣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東山區委書記、天河區委書記等職,1994年後任廣東省委常委、宣傳部長。
他在2000年到2003年的深圳市長任內多次赴香港商談深港經貿合作。2003年5月後先後任湖南省副省長、山西省省長。去年10月在中共十七大上當選中央委員,今年初調任文化部任副部長兼黨組書記。
消息透露,于幼軍案幾經反覆,他於深圳任職期間,就遭人舉報,有關舉報一直如影隨形,從深圳到湖南、山西,一直告到北京。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雖然鬧得沸沸揚揚,但中紀委調查小組對其初步審查並未發現問題,于幼軍清明期間曾經回廣州掃墓。不料奧運會前調查小組發現新證據,于幼軍的秘書一度被隔離調查,終於查實有關指控,作出處分結論。
今年8月,于幼軍曾到醫院檢查身體,當時見過他的人都稱其精神很差。但他一直未被「雙規」。
消息人士稱,目前于幼軍仍住在北京,在文化部網站掛名,但已不去上班,文化部重要活動和會議新聞也不見其蹤影,但其部級待遇不變,其辦公室將保留至明年3月「兩會」後。
于幼軍雖是中央委員,但因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將無法出席本月9日舉行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來源:僑報網-歐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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