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各大媒體今日紛紛大篇幅報道「于幼軍被撤銷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其中有內地媒體發文稱,此次對于幼軍的處理,採取的是留黨察看兩年處分,並未說明將追究其他責任。文中引用中央黨校一位資深專家的話指出于幼軍「問題」不大,不會再追求其他責任。
據南方都市報10月13日報道,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昨天通過的公報稱,「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于幼軍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撤銷于幼軍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確認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這是30年來,中國共產黨首次在三中全會上撤銷中央委員職務,首次對中央委員採取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三中全會罕有中央委員被撤銷職務
今年以來,外界一度傳言于幼軍被免職「雙規」,3月中旬,經有關部門闢謠,「于幼軍未被免職,仍是文化部黨組書記、副部長」之後,這才得到平息。但在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前,媒體發現,文化部官方網站「現任部領導」一欄中,「副部長、黨組書記」名單裡已經沒有于幼軍的名字,于幼軍再次引起外界的關注。
文化部網站顯示,于幼軍最後一次以文化部副部長、黨組書記身份出席的公開活動是今年8月6日,當時,文化部黨組召開中心組理想信念專題學習討論會,于幼軍主持了該會議。
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撤銷于幼軍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並確認中央政治局今年9月5日作出的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此消息雖然在政情觀察人士意料之內,但經新華社發佈之後,還是引起了強烈關注,因為在中共黨史上,在三中全會罕有官員被撤銷中央委員職務。
從歷史慣例上說,每屆中共中央的一中全會往往是緊接在黨的代表大會之後召開,主題是「人事」,討論選舉中央最高領導層,比如選舉政治局常委,通過中央書記處成員,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等。而二中全會,則是在全國兩會換屆前召開,主要討論的是新一屆國家機構的人事問題。
而歷屆的三中全會,大多距離黨的代表大會召開一年左右,即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剛產生一年左右,新一屆中央紀律委員會也剛運作一年,從時間角度來說,一般尚未發現現任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有「問題」。
所以,黨的一中、二中、三中全會,一般不會涉及「問題中央委員」、「問題中央候補委員」的處理問題。這一點,可以從黨史上得到印證。黨的十一屆一中全會至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前,這30年來的歷屆黨的一中、二中、三中全會均不會涉及官員處理問題,只有在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會上,存在撤銷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職務的情況。
留黨察看說明于幼軍可能「問題」不大
對于于幼軍在三中全會上被撤中央委員職務,中央黨校一位資深專家指出,這再次彰顯中國共產黨從嚴治黨的決心,也體現了中央紀委在新一屆領導班子成立之後,過渡得非常快,磨合期非常短,很快進入了高效運作的狀態,給現任官員再次敲響警種。
從十一屆一中全會以來的30年間,包含于幼軍在內,已有6位中央委員和6位中央候補委員被撤銷職務,其中這6位中央委員中有2位是中央政治局委員、1位是常委。對這12名官員的黨內處理,一般是開除黨籍,除此之外,一部分還被追究了刑事責任,比如陳良宇、陳希同等。根據以往的情況,需要追究其他責任的,會在此次通報中一併指出。但此次對于幼軍的處理,採取的是留黨察看兩年處分,並未說明將追究其他責任。該位專家說,這就說明了于幼軍「問題」不大,不會再追求其他責任。
改正錯誤兩年後可恢復黨員權利
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這是30年來,中國共產黨首次對中央委員採用這個處分手段。此前,曾對一位中央候補委員採用這一處分決定,也就是在十五屆五中全會上,全會決定:撤銷徐鵬航同志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根據中共黨章,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中央黨校的這位資深專家表示,目前于幼軍仍是黨員,兩年後確已改正錯誤,就會恢復黨員的權利。
于幼軍簡歷
于幼軍,1953年1月出生,江蘇省豐縣人。曾任廣東省委宣傳部部長,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湖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山西省省長,文化部黨組書記、副部長等職務。
30年來黨的歷屆全會官員被免情況
●十二屆七中全會
確認中央政治局關於撤銷沈圖中央委員職務的決定。
●十三屆四中全會
撤銷趙紫陽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副主席的職務。
●十四屆五中全會
撤銷陳希同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委員的職務,並建議依照法律程序,罷免其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十五屆四中全會
撤銷許運鴻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開除其黨籍。
●十五屆五中全會
撤銷徐鵬航同志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十五屆六中全會
撤銷石兆彬、李嘉廷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十五屆七中全會
撤銷王雪冰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十六屆四中全會
撤銷田鳳山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十六屆七中全會
確認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給予陳良宇、杜世成開除黨籍的處分(編者註:陳良宇此前系中央政治局委員,杜世成為中央候補委員,開除黨籍,也就意味著失去上述黨內身份)。
●十七屆三中全會
撤銷于幼軍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確認中央政治局今年9月5日作出的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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