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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記者昨日從第35期《市政府公報》獲悉,我市本月起實行新的戶籍遷移管理政策,告別過去「一市兩制」做法。新版《深圳市戶籍遷移管理辦法》規定,深圳市特區內外戶籍遷移,不得多頭審批,除接收深圳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入戶事宜由人事部門繼續受理外,其餘市內戶籍遷移業務均統一歸口到公安部門辦理,關內關外戶籍居民可自由遷移戶口,不再受夫妻分居時間、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遷入及計劃指標等限制。
據瞭解,《深圳市戶籍遷移管理辦法》適用於具有深圳戶籍的居民在深圳市範圍內因居住地變更、夫妻分居、未成年小孩隨父或隨母居住、老人隨子女居住等事由而產生的戶籍變動。根據《辦法》相關規定,寶安區、龍崗區、光明新區或特區內居民變更工作單位,可憑新簽勞動合同直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的續保手續,其戶籍關係不隨勞動、人事關係轉移;深圳市內居民直接憑有關合法證件到公安部門辦理因房產地變更、夫妻分居、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居住、老人隨子女居住事由的戶籍遷移手續。
據瞭解,深圳此前戶籍遷移,特區內戶籍的可到派出所隨到隨辦,但寶安、龍崗戶籍居民要遷入特區內,則需要勞動保障、人事、公安部門的審批。(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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