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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中國政府網消息,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指出,漁業執法機構要加強在重點敏感海域的巡航護漁、監管檢查工作,禁止漁船違規進入敏感爭議水域作業。
通知說,經過多年努力,中國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但是由於漁業作業地點分散,個體生產經營單位眾多,受自然環境因素影響大,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相對落後等,漁業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受水上海上生產運輸活動日益活躍以及極端天氣事件多發等因素影響,各類漁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通知要求加強涉外漁業安全管理,漁業企業要嚴格執行國際漁業條約、雙邊漁業協定和有關管理規定,依法從事漁業生產活動。外交、漁政、海事、公安邊防、海洋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涉外漁業事件的防範處置工作,防止引發漁業安全事故。
通知還要求加強漁業救助力量建設。交通運輸部門要綜合考慮漁業生產特點,合理佈局救助力量,充分發揮國家專業海上搜救力量對漁業安全事故的主體救助作用。各級漁業部門要建立完善漁業專業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落實值班崗位責任制。加強漁政執法船(艇)和漁船的輔助救助能力建設,為執法船(艇)配備必要的救助裝備,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緊急備航制度,組織漁政執法船(艇)和漁船參與海上應急救助行動。積極引導漁船編隊生產作業,赴中遠海作業船隊要指定帶隊指揮船進行統一指揮管理,加強漁船之間的相互支援和自救互救。
通知指出,農業(漁業)、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交通運輸、漁業部門要完善遇險漁船搜救聯動機制。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漁船與商船碰撞事故處置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要妥善做好漁船事故的善後處理。充分發揮各類協會等中介組織在漁業安全生產教育引導、技術推廣等方面的作用。(來源:中新網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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