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不拿錢,我殺了你們,讓警察來收屍。」劫匪於是打了110,但還未動手就被趕來的人制止,劫匪將面臨11年的有期徒刑。
搶劫時自己撥打110
昨日,記者見到了這起「奇怪」劫案的判決書,根據判決書和相關證據,還原了搶劫者邊搶劫邊報警的案件經過。
搶劫者名叫李冰,今年32歲,(遼寧)葫蘆島市連山區人。今年4月的一天傍晚,葫蘆島市連山區居民李某家中突然闖進來一名男青年,這名男青年進來後,將一把菜刀架在李某的脖子上,然後就說:「搶劫,趕緊把錢拿出來。」
李某一看,來者是自己認識的李冰,就說自己家裡沒錢。李冰說:「今天你們不給錢,就把你們兩口子滅了。」
然而,李某夫婦仍說沒有錢。李冰一聽就說:「不拿錢我殺了你們,讓警察來收屍。」然後,李冰就撥通了110報警電話。李冰對接線的民警說:「這裡發生了搶劫案,有兩口子被殺了。」李冰還向民警報告了李某家所在的位置和李某的名字。
辯稱喝多了不是去搶劫
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當地派出所。派出所馬上和村幹部取得聯繫。村幹部趕緊跑到李某家,看到李某夫婦好好地坐在屋裡。原來李冰看到有人來之後,立即將手中的刀放在屁股底下。村幹部問李冰來幹什麼,李某夫婦說李冰來向他們要錢。聽說李冰來李某家要錢後,村幹部說:「他們哪有錢?」然後就把李冰推走了。李冰離開時,村幹部看到李冰屁股底下坐著一把菜刀。
李冰走後,李某報警。李冰當日被抓。
今年9月,李冰被指控犯有搶劫罪並被檢察機關起訴到連山區法院。在庭上,李冰說,自己當晚喝酒喝多了,不是去搶劫。
但是公訴機關宣讀了110接警記錄,記錄上顯示,李冰曾經在案發時報警,說李某家人被殺了。李冰辯解說,自己打110是想終止搶劫。出庭公訴的公訴人對此指出,李冰辯解打110想終止犯罪是不成立的,根據相關證據,李冰報警的主觀目的是想被害人產生恐懼的心理達成搶劫的目的。說李某一家被殺,就是想讓李某認為,如果不掏錢,就有可能真被殺害。
連山區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李冰已經構成入室搶劫罪,一審依法判處李冰有期徒刑11年。(新華網遼寧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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