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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弄」幾隻名貴狗玩,胡勇和幾個「哥們」一起「玩」進了監獄。
昨日,因犯盜竊罪,他們被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今年28歲的胡勇家住二七區,自小喜歡養狗。2006年8月的一天,朋友蘇同、羅山勸他出去「弄」幾隻名貴狗回來「玩」,「玩著得勁還能賺錢」。胡勇欣然答應,又叫來兩個懂行的「哥們」一起幹。
當年10月份一天深夜,幾人「偵查」後,拿著木棍、編織袋等物,開著一輛麵包車來到了二七區袁寨村鄒先生家,將鄒先生養的3只波美犬、2只娃娃犬、1只京叭犬全部盜走(經估價,價值9934元)。
自此,幾人一發不可收拾,截至去年3月初,採用相同的手法,幾人在賈咀村、台郭村等地先後偷得藏獒幼犬9只(價值16萬餘元)。德國黑貝、蘇聯紅狗、藏獒等,不足一年,他與幾個「哥們」一道,先後偷得各類名貴狗17只。
去年3月12日,胡勇落網。不久,其餘幾人先後被警方抓獲。
昨日,胡勇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2萬元;其餘幾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0年半不等,罰金4000元至2萬元。(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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