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廣東惠州市公安局馬莊派出所副所長薛X敏在處理糾紛時,被兩名民工勒住脖子打倒在地後扒光衣褲。11月3日,這兩名工人被判以妨礙公務罪入獄。
據南方網11月4日報道,廣東惠州金山湖花園保安與民工發生糾紛互毆,警方出警制止,兩名外來務工人員把城區公安局馬莊派出所副所長打倒在地,把其警服衣褲等扒光。昨日(3日),這兩名工人被判以妨礙公務罪入獄。
保安戴鋼盔與民工對打
兩名被告人汪國全、廖永建分別來自四川、重慶。被捕前在惠州金山湖花園工地打工。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12月14日晚上9時許,因為施工糾紛,金山湖花園工地保安員與在該工地做工的工人發生鬥毆。
馬莊派出所副所長薛X敏根據110指令前往處置。薛X敏說,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工地有十多名頭戴鋼盔、手持橡膠棍的保安在與工人互毆,薛X敏即與同來的2名巡警予以制止並勸阻。
當時,一名工人已經被打傷躺在地上,但雙方仍在繼續打鬥不聽勸阻,薛X敏即表明身份並拔出手槍警告,其中一組保安見狀馬上退走,薛X敏示意其他工人將傷勢較重的工人抬上車準備送醫院治療。
此時,另一邊雙方仍在打架,薛又前去勸阻。薛說,這時面部受傷的汪國全衝上來揪住薛的警服說:「你放走打我們的兇手,我們不能放過你。」薛X敏稱,他當時一再說明:「打你們的人是跑不掉的,兇手一定會被抓的,你們先去治療。」
出警副所長衣褲被扒光
據公訴機關稱,當時,汪國全、廖永建等人起哄稱薛X敏故意放跑參與鬥毆的保安員,並說薛偏袒保安、毆打民工,於是工人開始起哄,圍住薛,不讓其走。公訴機關說,在汪、廖二人的帶領下,混亂中,工人們進而揪住薛的警服進行推搡、拉扯、毆打,並脅迫薛交出手槍及工作證。而薛X敏見此情形,趕緊將手槍交給其同事帶離現場。
據介紹,當時現場一片混亂,在工人的推搡、拉扯過程中,薛X敏被打倒在地,隨後,汪國全、廖永建等人上前揪住薛的手臂及警服上衣,把衣服給扒了下來,其他民工則揪住薛的警褲,將薛拖了50多米遠,從工地一直拖到惠城區河南岸汽車站門口公路邊。在公路邊,汪國全用膝蓋跪壓住薛的後頸部、用扯爛的內衣勒住薛的脖子,廖永建則按壓住薛的腰腿部,持續時間長達近1小時。
公訴機關說,在薛X敏被拖拉過程中,警服衣褲等被扒光,內衣及褲衩均被扯爛,性質惡劣。
二人稱是酒後衝動所致
之後經法醫鑒定,薛X敏的傷勢屬輕微傷。
昨日,公訴機關認定汪、廖二人已經構成妨害公務罪,要求法院判處其徒刑。
法庭上,兩人表示認罪,但說毆打所長是酒後一時衝動,而且這之前,他們一直是守法的好公民,請求法院輕判。
昨日,法院判決認定汪國全、廖永建帶頭煽動群眾,對正在執行職務的公安干警薛X敏的人身實施暴力打擊,並威脅其交出手槍及工作證,阻撓公安干警執行職務,兩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年零4個月和1年零2個月。(來源:南方網)
|